长乐区江田镇桥里村美丽乡村建设工程-二期的中标候选人公示

长乐区江田镇桥里村美丽乡村建设工程-二期的中标候选人公示

第 1 章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乐区江田镇桥里村美丽乡村建设工程-二期已由相关单位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福州市长乐区江田镇桥里村民委员会, 建设资金来源上级拨款,招标人为福州市长乐区江田镇人民政府,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中禹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长乐区江田镇;

2.2.工程建设规模:长乐区江田镇桥里村美丽乡村建设工程-二期,总造价约41万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以施工图纸为依据;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为:414694元,工期要求:40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5.标段划分(如果有):/

2.6.质量要求:达到《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注:依据建市施函[2017]24号文规定: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若为一级临时注册建造师的应满足以下要求,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2017年9月15日前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延续注册到期的人员,应于2017年8月31日前提出再次延续注册申请;2017年9月16日后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延续注册到期的人员,应在延续注册有效期届满30日前提出再次延续注册申请。依据闽建许[2015]274号文规定:若为一级建造师,投标人因办理相关注册业务无法提供注册证书原件的,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服务中心出具的《福建省建设类执业资格注册证书有效性证明》,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市政公用类。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规定资质的联合体各方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查询,网址:xy.fjjs.gov.cn。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5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资格要求:投标人和拟派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在投标时未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或限制投标 。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不采用 电子招投标。

4.2.采用非电子招投标的,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0月18日至2018年10月2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建中禹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代表处(福建省长乐区联村上湖文化中心60号二层(东盛公寓旁))采用无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含纸质及电子版工程控制价)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K值= 10%。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元)。

6.3.标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从投标人所在地企业基本账户银行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②或按榕建招[2013]38号文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如果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不足时,不足的部分按本条款①的方式补足;③或按照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有关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各投标人不得将投标保证金分2次及以上转入招标文件中指定的投标保证金收款帐号,否则,由此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0月31 日10时00分,提交地点为福州市长乐区江田镇人民政府会议室。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投标文件密封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1在提交投标文件同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须到场,且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的身份证、购买招标文件收款凭证(一份凭证仅代表一个投标人)的复印件。(若为法定代表人到场的,还应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若为委托代理人到场的,还应随带并出示授权委托书原件)。

7.2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须递交一份退保证金资料(含退保收据、汇款凭证复印件及开户许可证)单独用密封袋密封装好,以便于招标人及时退还投标保证金(未递交退保资料不构成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接收投标文件的依据)。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网址:www.fjggfw.gov.cn)、福州市长乐区江田镇人民政府公告栏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州市长乐区江田镇人民政府

地址:长乐区江田镇

电话:魏先生

联系人:137*****593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中禹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长乐区航城街道联村上湖60号东盛公寓旁,邮编:350200

电子邮箱:********6@qq.com

电话:186********联系人: 肖先生

监管部门:福州市长乐区江田镇人民政府纪检

电话:0591-********

地点:福州市长乐区江田镇


中标候选人公示

(适用于随机抽取法)

招标编号:ZYZB(榕)2018-080号

本招标项目于2018年10月31日10时00分在福州市长乐区江田镇人民政府会议室开标,已由评标委员会评审完毕,现将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1、招标工程项目概况

工程项目名称:长乐区江田镇桥里村美丽乡村建设工程-二期

招标人:福州市长乐区江田镇人民政府

建设规模:总投资约41万元;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3、中标候选人及其投标文件相关内容

(1)第一中标候选人名称:福建交大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黄奕志

工期:40日历天

工程质量:符合合格标准

投标总价:373224元

(2)第二中标候选人名称:/

项目负责人:/

工期:/

工程质量:/

投标总价:/ 元(其中:暂估价 / 元,暂列金额 / 元)(3)第三中标候选人名称:/

项目负责人:/

工期:/

工程质量:/

投标总价:/ 元(其中:暂估价 / 元,暂列金额 / 元)

4、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被确定为无效标、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原因及依据

序号

投 标 人

评审结果

原因

依据

备注

/

/

/

/

/


5、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2018年11月1日至2018年11月4日。

6、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州市长乐区江田镇人民政府

地址:长乐区江田镇

电话:陈先生

联系人:139*****289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中禹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长乐区航城街道联村上湖60号东盛公寓旁,邮编:350200

电子邮箱:********6@qq.com

电话:186********联系人: 肖先生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提出。

日期:2018年11月1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美丽乡村建设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福建中禹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