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医院综合布线与网络运维中标结果
第一医院综合布线与网络运维中标结果
福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福州市第一医院
乙方:厦门中软海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中型企业无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100]HY[GK]*******的福州市第一医院综合布线与网络运维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无。
2、合同标的
包号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商品名称 | 数量 | 计量 单位 | 产地 类型 | 单价 | 金额 | 品牌 | 型号技术 指标等 | ||||||
2 | 2-1 | 硬件运维服务 | 网络运维服务 | 1 | 项 | 国内 | 190000 | 190000 | 中软海晟 | 中软海晟 | ||||||
合计: | 190000.00 |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壹拾玖万元整元(¥1900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15) 天内交货;
4.2交付地点: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达道路190号;
4.3交付条件:按合同要求执行。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服务内容:网络设备的资产收集和梳理(含序列号、型号、保修信息等)、网络设备的配置信息收集、网络系统的拓扑还原、网络系统的联通性和链路质量测试与分析、网络系统的路由优化和性能调整、网络设备的操作系统和补丁的升级及维护、网络系统升级及扩容方案咨询服务、网络设备的日常配置变更维护服务、网络系统应急故障响应服务、网络系统的巡检和报告分析、故障分析与备件策略服务。 2.3、增值服务 2.3.1IP地址管理服务 乙方提供全网IP地址规划和IP地址管理服务,包括IP地址规划、IP地址分配、IP地址变更、IP地址回收、IP地址登记等,协助甲方合理使用与分配IP地址资源,确保IP地址不冲突。 2.3.2备品备件库服务 根据甲方业务连续性要求和设备实际环境的需求,要求提供本地备件库或用户现场备件库服务,确保硬件故障即刻响应。服务质量要求 5.1.1服务期限:本项目合同包二须提供经最终验收合格后一年免费服务期限。 5.1.2乙方提供多种方式,包括现场服务,电话支持、远程连接、邮件、传真等。 5.1.3免费服务期内,乙方提供每周不少于2天的人员驻点服务。 5.1.4免费服务期内,乙方提供每个月一次的现场巡检服务,无限次数的故障应急服务,其它现场技术服务据实际情况另行约定。乙方须提供现场服务报告、巡检服务报告、故障处理总结报告。 5.1.5乙方提供7*24电话应答服务,乙方在接到甲方故障处理通知后10分钟内响应,1小时内委派专业技术人员到现场免费提供咨询、维修等服务,服务过程所产生的设备维修费、设备更换零部件费用,均由甲方负责。 5.1.6一般性故障恢复时间≤2小时,硬件故障恢复时间≤4小时。 5.1.7为了保障服务的质量,要求乙方拟投入本项目的现场服务人员通过CCNP认证或HCNE认证或HCNP认证或RCTE认证。 5.1.8乙方须提供相应的技术服务文档(包含但不限于设备资产配置信息、配置服务报告、巡检服务报告等)。。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验收期次说明:1所有货物按国家或行业标准、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等有关部分内容进行验收 2产品质量达到设计要求,安装调试各项指标符合技术参数要求且须通过质检。 3验收结果经双方确认后,双方代表必须按规定的验收交接单上的项目填好验收结果并签名盖章。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1 | 90 | 全部货物交货并验收合格后 |
2 | 10 | 验收合格后,设备正常运行12个月后 |
8、履约保证金
无。
9、合同有效期
最终验收合格后一年免费服务期限。
10、违约责任
本项目不允许乙方以任何名义和理由在中标 后将中标项目的主体、非主体、关键性工作、非关键性工作进行转包、分包,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有发现,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视为乙方违约,乙方违约对甲方造成的损失的,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10.1因乙方原因造成采购合同无法按时签订,视为乙方违约,乙方违约对甲方造成的损失的,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 10.2在签定采购合同之后,乙方要求解除合同的,视为乙方违约,对甲方造成的损失的,乙方需支付相应的赔偿。 10.3因乙方原因发生重大质量事故,除依约承担赔偿责任外,还将按有关质量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同时,甲方有权保留更换乙方的权利,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 10.4若发生死亡安全事故,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甲方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外,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特大安全事故,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甲方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外,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10.5在明确违约责任后,乙方应在接到书面通知书起七天内支付违约金、赔偿金等。 10.6未明确的其它约定事项或条款,待甲方与乙方签订合同时,由双方协商订立。。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无。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向福州市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若出现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有强制性规定但招标文件未列明的情形,则乙方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强制性规定执行。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肆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无。
甲方: | 福州市第一医院 | 乙方: | 厦门中软海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住所: | 福州市台江区达道路190号 | 住所: | 厦门市思明区软件园二期观日路2号 |
单位负责人: | 单位负责人: | 陈宇红 | |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 ||
联系方法: | 182*****812 | 联系方法: | 151*****866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兴业银行厦门文滨支行 | |
账号: | 账号: | ****************45 |
签订地点:福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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