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机及生产1.3万吨电机配件建设中标结果

电机及生产1.3万吨电机配件建设中标结果





关于拟批准高安市豪天机械设备有限公司年组装7万台符合新国标的电机及生产1.3万吨电机配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的有关规定,现将我局受理申请环评审批手续的高安市豪天机械设备有限公司年组装7万台符合新国标的电机及生产1.3万吨电机配件建设项目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监督工作。

一、项目名称:年组装7万台符合新国标的电机及生产1.3万吨电机配件建设项目

二、建设地点:江西省宜春市高安市建筑陶瓷产业基地(独城镇独新路)

三、项目概要:新建项目,位于江西省宜春市高安市建筑陶瓷产业基地(独城镇独新路),项目租赁龙鑫瓦业场地,已经高安市发改委同意(2018-360983-41-03-023250),符合产业政策。项目中心坐标:东经115°28"35"、北纬28°13"53"。东面是神州陶瓷有限公司,西面是绿地,南面为929乡道、机制沙场、江西欧洲实业有限公司等,北面为绿地。总用地面积约170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0340平方米。

主要建设内容:新建生产车间、原辅材料存放库房、成品仓库、废水废气处理设施等,重新装修装修办公楼、厨房。项目以矽钢片、漆包线、外壳为原辅料,经金加工、压轴、绕线、焊接、嵌线包扎、喷防锈漆、浸漆、组装、无损检测、质量检测、喷漆(水性漆,2t/a)、装订铭牌、包装入库等工序得到年组装符合新国标的电机7万台生产规模。项目以树脂砂、灰口生铁等为原料经混砂、砂芯成型、组装成砂壳模、浇注、冷却成型、清砂、打磨、成品质检、入库等工序得到年产1.3万吨电机配件的生产规模。

项目总投资88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占总投资0.57%。

四、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及拟采取的相应措施

项目在工程设计、建设和生产过程中必须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并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施工期污染防治。加强施工期环境保护工作,采取切实可行措施,严格控制施工扬尘、噪声、废水、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和施工机械的使用,夜间禁止使用打桩机等高噪声设备,同时认真落实扬尘防治措施,减少扬尘对环境的影响。施工废水经临时收集池、隔油沉淀池收集处理,处理后的废水回用于施工工地。施工期建筑垃圾分类分类收集、综合利用,不可利用的建筑垃圾及时按要求清运至政府指定的渣土消纳场,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委托环卫部门送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理。施工期注意生态保护,落实水土保持,及时对裸露地表进行植被恢复。

(二)废水污染防治要求。 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原则建设厂区排水管网,项目废水收集一律采取明管输送,分色标识,分质、分流收集处理,认真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废水处理方案。营运期项目铸造件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经建筑陶瓷产业基地污水管网排入基地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后排入肖江。

(三)废气污染防治要求。营运期天然气竖炉产生的燃烧烟气经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铸件表面抛光及抛丸工序产生的金属粉尘废气经集气罩+布袋除尘器+不低于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喷漆、浸漆及烘干产生的废气经密闭喷漆房+集气罩+光催化系统+不低于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焊接工序产生废气和原件金加工产生金属粉尘经环评测算,量比较少,无组织排放,通过安装排气扇、加强车间通风等减少车间无组织废气对周边环境的影响,确保厂界达标,如果实际生产中厂界无法达标,需进行有组织污染治理。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往屋顶排放。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要求。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性漆桶、废助焊剂桶、废液压油桶、废切削液桶等属于危险废物,由供应商回收利用或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废抹布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置;边角料和废金属屑、金属粉尘、废型砂收集后外售;废切削液和废液压油属于危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五)环境噪声污染防治要求。运营期噪声源包括液压机、车床、铣床、摇臂钻床、万能磨床、液压电拉钻、摇线机和离心风机等。通过提高设备安装精度,做好减振、隔振、隔声、消声等综合措施治理;同时加强设备维护,避免设备故障带来的高噪声等,以减少对周边居民正常生活的影响。

(六)环境风险防治。项目天然气竖炉使用天然气熔化铸造铁水,需加强巡检和设备维护,及时更换老旧阀门,防止该气体泄露、引起火灾;同时制定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以做到出现泄露事故、火灾后能够及时处置,以最大限度的减少其对周边环境影响。

(七)排污口规范化要求。按国家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并设置标示牌。

(八)卫生防护距离。项目设置距车间100m卫生防护距离,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无环境敏感点,同时项目建设完成后,禁止在其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建设学校、居民区、医院等环境敏感点。

五、环评单位:江西南大融汇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六、公示时间: 2018年10月29日——2018年11月2日 公众可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向我局咨询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

联系电话:****-*******  传真:****-*******


标签: 环境影响 配件 电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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