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加工吨沥青混凝土30万建设中标结果
年加工吨沥青混凝土30万建设中标结果
关于拟批准江西华恩建材有限公司
年加工吨沥青混凝土30万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的有关规定,现将我局受理申请环评审批手续的江西华恩建材有限公司年加工吨沥青混凝土30万建设项目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监督工作。
一、项目名称:年加工吨沥青混凝土30万建设项目
二、建设地点:高安市汪家圩乡官田村
三、项目概要:新建项目,项目所在地位于高安市汪家圩乡官田村,项目租赁江西省宜春市高安市莲花邹万村小组的建设用地,已经高安市发改委备案(2018-360983-41-03-016388),符合产业政策。项目坐标:东经115°17′53″,北纬28°29′23″。四至:项目南侧是空地,东、西及北侧200m范围内有5栋居民房(5栋居民房均由建设单位购买或租赁作为办公楼和宿舍),总占地面积约10000平方米。
主要建设内容:新建沥青搅拌楼、原料堆场、沥青储罐、粉罐、油罐、成品仓、导热油炉(燃料为轻质柴油)、废水废气处理设施及供水供电绿化等工程。项目以沥青、碎石和砂子、矿粉、重油、轻质柴油为原辅料,经给料、烘干、筛分、称量、混合搅拌等工序得到年产30万吨沥青混凝土的生产规模。
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90万元,占总投资3%。
四、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及拟采取的相应措施
项目在工程设计、建设和生产过程中必须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并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施工期污染防治。加强施工期环境保护工作,采取切实可行措施,严格控制施工扬尘、噪声、废水、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和施工机械的使用,夜间禁止使用打桩机等高噪声设备,同时认真落实扬尘防治措施,减少扬尘对环境的影响。施工废水经临时收集池、隔油沉淀池收集处理,处理后的废水回用于施工工地。施工期建筑垃圾分类分类收集、综合利用,不可利用的建筑垃圾及时按要求清运至政府指定的渣土消纳场,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委托环卫部门送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理。施工期注意生态保护,落实水土保持,及时对裸露地表进行植被恢复。
(二)废水污染防治要求。 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原则建设和完善厂区排水管网,项目废水收集一律采取明管输送,分色标识,分质、分流收集处理,认真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废水处理方案。项目地面和车辆冲洗用水经隔油沉砂池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如厕污水采用旱厕收集池收集,定期清掏用作农肥;洗浴等水质较干净的废水经收集后用于厂区抑尘;食堂潲水经潲水桶收集后送给周边农户喂养牲口。
(三)废气污染防治要求。项目营运期废气来自员工食堂油烟、烘干筛分废气、燃烧器烟气、导热油锅炉烟气、搅拌缸沥青烟气及物料存储装卸粉尘。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达标排放。堆场粉尘和配料产生的粉尘经喷淋设施洒水抑尘,达标无组织排放;烘干筒及振动筛粉尘及搅拌缸沥青烟气经布袋除尘室+活性炭+20米排气筒处理后达标排放。导热炉燃油废气经湿式除尘脱硫器+8米的排气筒处理后达标排放;烘干燃烧器烟气(燃料为轻质柴油)经15米排气筒达标排放。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要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置。粉尘、滴漏沥青和拌合残渣可回用于生产;污泥定期送至城市垃圾填埋场填埋;废石料由骨料供应商回收处理;脱硫除尘渣经收集后外售;废活性炭和废导热油属于危险废物,统一收集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五)环境噪声污染防治要求。运营期噪声源包括搅拌缸、风机、提升机、振动筛等。提高设备安装精度,同时采用减振措施;加强设备维护,避免设备故障带来的高噪声;做好减振、隔振、隔声、消声等综合措施治理。
(六)排污口规范化要求。按国家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并设置标示牌。
(七)卫生防护距离。项目设置距堆场100m卫生防护距离,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无环境敏感点,同时项目建设完成后,禁止在其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建设学校、居民区、医院等环境敏感点。
五、环评单位:紫金道合(江西)环保产业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六、公示时间: 2018年10月29日——2018年11月2日 公众可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向我局咨询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
联系电话:****-*******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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