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恒祥精神病医院建设中标结果

安恒祥精神病医院建设中标结果





关于拟批准高安恒祥精神病医院项目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的有关规定,现将我局受理申请环评审批手续的高安恒祥精神病医院项目建设项目建设项目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监督工作。

一、项目名称:高安恒祥精神病医院项目建设项目

二、建设地点:高安市新街镇

三、项目概要:项目为新建项目。项目位于高安市新街镇,租用高安市新街镇新街中心卫生院原老住院部为建设用地。中心坐标为:东经115°24′17.77″,北纬28°13′44.55″。四至:东面为新街中心卫生院新住院楼,南面为空地,西面为朝阳商住小区,北面为空地。总建筑面积为906平方米。

主要建设内容:租赁新街镇卫生院空置老住院部改造为医院综合业务楼、办公区、宿舍、药房、食堂,新建废水废气处理设施及供水供电等工程。本次审批项目不包括放射性设施,放射性设施另行办理手续并申报。

项目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设施投资25万元,占总投资的5%。

四、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及拟采取的相应措施

项目在工程设计、建设和运行过程中必须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并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施工期污染防治。加强施工期环境保护工作,采取切实可行措施,严格控制施工扬尘、噪声、废水、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和施工机械的使用,夜间禁止使用打桩机等高噪声设备,同时认真落实扬尘防治措施,减少扬尘对环境的影响。施工废水经临时收集池、隔油沉淀池收集处理,处理后的废水回用于施工工地。施工期建筑垃圾分类分类收集、综合利用,不可利用的建筑垃圾及时按要求清运至政府指定的渣土消纳场,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委托环卫部门送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理。施工期注意生态保护,落实水土保持,及时对裸露地表进行植被恢复。

(二)废水污染防治要求。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原则建设场区排水管网,项目废水收集一律采取明管输送,分色标识,分质、分流收集处理,认真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废水处理方案。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和其它废水一起经地埋式(化粪池+格栅+调节池+混凝沉淀池+消毒池+脱氯池)处理站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55)预处理排放标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高安市新街镇集镇污水处理厂,最终汇入肖江。同时须设置事故池应急使用。

(三)废气污染防治要求。营运期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经专用烟道通往建筑屋顶达标排放。加强对生产设备的管理,保证通风,污水处理站的恶臭通过产生恶臭部分加盖、投放除臭剂等,同时加强场区周边绿化等措施减轻其对周边环境的影响,确保恶臭达标,如果实际生产中无法确保厂界污染物达标,需对恶臭进行进一步治理并有组织达标排放。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要求。营运期医疗废物、污水处理站污泥等属于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分类收集、贮存、转运,交由有相关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置。

(五)环境噪声污染防治要求。运营期噪声源包括主要为空调、排气扇、水泵等设备噪声、社会生活噪声以及出入车辆交通噪声。通过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型设备,采取防震、消声、隔音等措施综合措施治理,同时加强设备维护,避免设备故障带来的高噪声等以减少对周边居民正常生活的影响。

(六)排污口规范化要求。按国家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并设置标示牌。

五、环评单位:广州国寰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六、公示时间: 2018年10月22日——2018年10月26日 公众可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向我局咨询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

联系电话:****-*******  传真:****-*******


标签: 环境影响 医院 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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