砀山县教育体育局书法数字教学平台采购项目(重新发包第1次)皖LDC2018-047A-重1中标公示
砀山县教育体育局书法数字教学平台采购项目(重新发包第1次)皖LDC2018-047A-重1中标公示
砀山县教育体育局书法数字教学平台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砀山县教育体育局书法数字教学平台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皖LDC2018-047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18年7月10日
开标日期:2018年8月2日9:30时
中标供应商名称:安徽点心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屯溪路233号三楼
中标金额:258900元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或者标的的基本概况:详见附件。
报价最低者被否决的原因:无
采购文件要求公示的供应商承诺主要业绩:详见附件
评审委员会名单:胡庆福、陈立军、程晓玲、孙杰、黄磊
采购人名称:砀山县教育体育局
地址:宿州市砀山县砀城道北中路
联系人:侯主任
联系方式:138*****011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安徽泽普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砀山县帝景水岸15栋305室
项目负责人:刘龙联系电话:159*****201
收费标准:计价格(2002)1980号文、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
收费金额:3880元
公告期限:2018年11月2日至2018年11月5日(1个工作日)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泽普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砀山县帝景水岸15栋305室,联系电话:159*****201。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宿州市砀山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科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
1、采用书面推荐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如有),公告采购人和评审专家的推荐意见。
特此公告。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2018年11月2日
附件:项目招标(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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