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寨县食品实验室检验设备采购项目(二包)中标公告
金寨县食品实验室检验设备采购项目(二包)中标公告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金寨县食品实验室检验设备采购项目(二包) 项目编号:AHJQ-CG*******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18年10月12日 开标日期:2018年11月2日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合肥塔岚实验室设备有限公司 中标(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合肥市蜀山区井冈路1295号蜀山里九栋603。 中标(成交)金额:贰佰伍拾肆万整(小写:*******.00元)。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服务要求:签订合同后,60日历天内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完成项目的交货、安装调试并交付招标人验收。质保期:自验收合格移交之日起不少于1年。 评审委员会名单:吴康圣、王惠生、黄泽兰、储晓琴、孙梅 招标人名称:金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址:金寨县梅山镇史河路 联系人:王宗双 联系方式:150 5521 1333 招标机构名称:安徽建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繁华大道尚泽国际2404、2405 项目负责人:江工联系电话:131 5539 6933 收费标准:计价格[2003]857号文 收费金额:31940 元 公告期限:2018年11月2日至2018年11月5日(1个工作日)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建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繁华大道尚泽国际2404、2405,联系电话:131 5539 6933。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金寨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 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http://gks.mof.gov.cn/zhengfucaigouguanli/201802/t********_*******.html 特此公告。 金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安徽建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11月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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