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节县2018年高效节水项目永乐镇大坝村天鹅池引水工程中标公示
奉节县2018年高效节水项目永乐镇大坝村天鹅池引水工程中标公示
拟中标结果公示表
(公示期:2018年11月5日——2018年11月7日)
项 目 名 称 | 奉节县2018年高效节水项目永乐镇大坝村天鹅池引水工程 | ||||||||
招标公告编号 | 090480 | ||||||||
招标人 | 奉节县永乐镇人民政府 | 联系电话 | |||||||
招标代理机构 | 重庆丰达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中林国际建设有限公司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重庆洪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重庆市桦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拟 中 标 人 | 中林国际建设有限公司 | 中标金额(万元) | 259.808541 | ||||||
工商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组织机构代码 | / | |||||||
投诉受理部门 | 奉节县水务局 | 联 系 电 话 | |||||||
奉节县发改委 | |||||||||
招标人:奉节县永乐镇人民政府 2018年11月3日(单位公章) |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丰达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11月3日(单位公章) |
备注: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标结果公示有异议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由招标人及其招标代理机构答复;对答复不满意的,才能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1号)和《重庆市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实施细则》(渝发改标【2014】1168号)执行执行。
2、项目如划分多个标段(合同包)的,应按不同合同段分别填写“标段(合同包)名称”、“中标候选人及排序”、“拟中标人”。自行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一栏不填。
本招标项目奉节县2018年高效节水项目永乐镇大坝村天鹅池引水工程已由奉节县水务局以奉节水发〔2018〕110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水利专项资金,招标人为奉节县永乐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重庆丰达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概况:新建5m3取水池1口,新建引水管道焊接钢管DN125长度13341m,PE100管De90长度8717m,配水管网长18798m,改建800m3蓄水池一座等。
2.2 工程地点为:永乐镇大坝村。
2.3 计划工期为: 120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由奉节县2018年高效节水项目永乐镇大坝村天鹅池引水工程设计施工图及图纸说明、招标文件(含补遗)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具体以业主发布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2.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只 划分为一个标段。
3.1本工程要求投标人为独立企业法人,并具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1 缴纳形式:现金或转账;
4.2 缴纳金额:中标价的10%;
4.3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在30日内将履约保证金全额缴纳到业主指定账户,开户行:重庆市农村商业银行奉节县支行 ,账户:奉节县财政局(永乐镇人民政府单位代码:********0),账号:****************021,业主方可与中标人签订合同。中标人逾期未缴纳履约保证金的视中标人放弃中标,没收其投标保证金,两年内不得再参与奉节县境内的投标活动,在相关媒体上公示;
4.4 退还方式:工程完工验收后30日内一次性无息退还;
4.5 中标人未按合同开工日开工建设的,按合同约定开工日期起计算违约金,从履约保证金总额中扣除。公式为:违约金=履约保证金÷工期×延误天数;
4.6 合同备案:中标人凭业主的收款凭证、银行进账单、施工合同和县交易中心签发的中标情况确认书后,再到奉节县水务局合同备案。
对有串标、围标、卖标、买标行为的,经奉节县公安机关依法调查确认后,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两年内不得参加奉节县境内的投标活动,并列为黑名单,在相关媒体公示;
中标后无故放弃中标资格的投标人,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总额的,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两年内不得参加奉节县境内的投标活动,并在相关媒体上公示;
对不予退还的投标保证金,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转给招标人。
6.1 本工程招标无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0月10日起,在重庆市奉节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fjjyzx.net/)上直接下载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图纸、答疑、补遗、最高限价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已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2 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在重庆市奉节县公共资源交易网(www.fjjyzx.gov.cn)上关注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
6.3 投标人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或文字表述不清,图纸尺寸标注不明以及存在错、碰、漏、缺、概念模糊和有可能出现歧义或理解上的偏差的内容等应在2018年10月14日 17 时 00 分前在《奉节县公共资源交易网》(www.fjjyzx.gov.cn)上匿名提出,过期不再受理质疑;招标人应于2018年10月15日 17 时 00分前在《奉节县公共资源交易网》(www.fjjyzx.gov.cn)上予以答疑或澄清。
6.4 招标文件每份售价人民币5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并收取,售后不退;若投标人未缴纳招标文件资料费,该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和重庆市奉节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招标人:奉节县永乐镇人民政府 |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丰达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址:奉节县永乐镇 |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扬子江商务中心23-1 |
联系人: 姚老师 | 联系人:何老师 |
电 话:138*****131 | 电话:181*****000 |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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