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环保竣工验收调查、水土保持单项设施竣工验收及水土保持监测报告编制预中标结果
工程环保竣工验收调查、水土保持单项设施竣工验收及水土保持监测报告编制预中标结果
省道长吉公路(北线)土门岭至吉林段工程环保竣工验收调查、水土保持单项设施竣工验收及水土保持监测报告编制项目
中标候选人公示
省道长吉公路(北线)土门岭至吉林段工程环保竣工验收调查、水土保持单项设施竣工验收及水土保持监测报告编制项目已于11月2日在吉林市解放西路16号政务服务中心结束评标工作,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如下:
标段 | 投标人 | 预期中标价(元) | 推荐中标候选人 |
HB01 | 核工业二四0研究所 | 369800.00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核工业二七0研究所 | 366000.00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
胜利油田森诺胜利工程有限公司 | 373000.00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
SBSS01 | 吉林省禹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577777.00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吉林省兴利水土保持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 564000.00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
吉林省水土保持科学研究院 | 595000.00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
SBJC01 | 吉林省兴利水土保持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 645000.00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吉林恒阳水土保持工程有限公司 | 660000.00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
吉林省水土保持科学研究院 | 655000.00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中标候选人对招标文件要求的服务期、资格能力条件的响应情况等内容详见附件,附件发布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市交通运输局网、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的有关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次招标评标结果有异议的,请于2018年11月5日至2018年11月7日首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事项以外的,请向监督部门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三)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异议的提出及招标人答复情况;
(五)相关请求及主张;
(六)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对应先提出异议的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提交已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未按规定提出异议或者未提交已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的投诉,不予受理。
招标人: 吉林市交通投资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吉林市松江南路385号
联系人:尹玉奇
电 话:****-********
监督部门:吉林市交通运输局
招标人:吉林市交通投资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鸿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8年11月5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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