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环保竣工验收调查、水土保持单项设施竣工验收及水土保持监测报告编制预中标结果

工程环保竣工验收调查、水土保持单项设施竣工验收及水土保持监测报告编制预中标结果





省道长吉公路(北线)土门岭至吉林段工程环保竣工验收调查、水土保持单项设施竣工验收及水土保持监测报告编制项目

中标候选人公示

省道长吉公路(北线)土门岭至吉林段工程环保竣工验收调查、水土保持单项设施竣工验收及水土保持监测报告编制项目已于11月2日在吉林市解放西路16号政务服务中心结束评标工作,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如下:

标段

投标人

预期中标价(元)

推荐中标候选人

HB01

核工业二四0研究所

369800.00

第一中标候选人

核工业二七0研究所

366000.00

第二中标候选人

胜利油田森诺胜利工程有限公司

373000.00

第三中标候选人

SBSS01

吉林省禹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577777.00

第一中标候选人

吉林省兴利水土保持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564000.00

第二中标候选人

吉林省水土保持科学研究院

595000.00

第三中标候选人

SBJC01

吉林省兴利水土保持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645000.00

第一中标候选人

吉林恒阳水土保持工程有限公司

660000.00

第二中标候选人

吉林省水土保持科学研究院

655000.00

第三中标候选人

中标候选人对招标文件要求的服务期、资格能力条件的响应情况等内容详见附件,附件发布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市交通运输局网、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的有关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次招标评标结果有异议的,请于2018年11月5日至2018年11月7日首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事项以外的,请向监督部门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三)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异议的提出及招标人答复情况;

(五)相关请求及主张;

(六)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对应先提出异议的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提交已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未按规定提出异议或者未提交已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的投诉,不予受理。

招标人: 吉林市交通投资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吉林市松江南路385号

联系人:尹玉奇

电 话:****-********

监督部门:吉林市交通运输局

招标人:吉林市交通投资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鸿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8年11月5日




标签: 编制 水土保持监测 竣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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