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宁县国家农业综合开发2018年腊树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预制构件采购中标公示
怀宁县国家农业综合开发2018年腊树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预制构件采购中标公示
怀宁县国家农业综合开发2018年腊树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预制构件采购成交公告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怀宁县国家农业综合开发2018年腊树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预制构件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CG-HN-2018-128 财2018年第407号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18年10月30日
采购日期:2018年11月05日
成交供应商名称:怀宁县江镇盘石村预制厂
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 怀宁县江镇镇盘石村李河组
成交金额:玖拾伍万玖仟柒佰元整(959700.00元)
主要成交标的项目名称、总报价、供货期:
项目名称: 怀宁县国家农业综合开发2018年腊树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预制构件采购项目
总报价:玖拾伍万玖仟柒佰元整(959700.00元)
供货期:120日历天
评审委员会名单:余国华 黄德良 匡斌
采购人名称:怀宁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地址:怀宁县高河镇政和路19号
联系人:匡斌
联系方式:180*****676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怀宁县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怀宁县高河镇育儿路24号
项目负责人:张强联系电话:****-*******
收费标准:
成交价的1.5%收费金额:人民币14395.50元
公告期限:2018年11月05日至2018年11月06日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怀宁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怀宁县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怀宁县高河镇育儿路24号,联系电话:****-*******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怀宁县财政局提出投诉。联系电话:0556-*******。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
特此公告。
怀宁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2018年11月05日
附件: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
附件如下:
[zjg***************]怀宁县国家农业综合开发2018年腊树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预制构件采购.AQZF
招标
|
怀宁县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