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仁县全民健身中心建设预中标结果
兴仁县全民健身中心建设预中标结果
圣弘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受兴仁县人民政府城南街道办事处的委托,对兴仁县全民健身中心建设项目进行招标, 并于2018/11/2 9:10:00开标、评标,开评标会结束后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现对中标候选人进行公示,公示周期不少于3日。 特此公示 标段(包)名称:兴仁县全民健身中心建设项目 招标代理:圣弘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人:兴仁县人民政府城南街道办事处 开标时间:2018年11月02日 开标地点: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多功能厅三)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中标候选人为: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兴义市第二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 ||||
总分: | 85.10 | 项目负责人: | 赵鹏 | 报价(元): | *******.73 |
业绩: | 0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贵州金三角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总分: | 83.7 | 项目负责人: | 刘尧平 | 报价(元): | *******.97 |
业绩: | 0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贵州元一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总分: | 81.53 | 项目负责人: | 令孤克惠 | 报价(元): | *******.9 |
业绩: | 0 | ||||
公 示 期: 2018年11月06日至2018年11月08日 公示说明: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
标签: 全民健身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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