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口镇范条峪村二组通组道路硬化工程施工预中标结果

江口镇范条峪村二组通组道路硬化工程施工预中标结果

留坝县江口镇范条峪村二组通组道路硬化工程施工招标结果公示

建设单位

留坝县交通运输局

项目名称

留坝县江口镇范条峪村二组通组道路硬化工程


企业名称

投标报价(元)

工期

项目经理

项目总工

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企业业绩

姓名

注册证

安全证

姓名

安全证

第一中标候选人

陕西宏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00

60

王俊超

********0865

陕交安B(16)G00341

豆林建

陕交安B(14)G32098

1、蓝田县北环路改建工程

第二中标候选人

陕西荔鑫朝阳建设有限公司

982054.00

60

张娟

********9092

陕交安B(15)G33103

秦天社

陕交安B(15)G33102

1、大荔县交通运输局2015年第二批建设项目施工10标段

2、大荔县沿黄公路绿化及农村公路改造和相关配套设施工程I标段G108至大壕营公路工程

第三中标候选人

陕西万衡建设有限公司

*******.00

60

赵坤

********7212

陕交安B(15)G32024

王启胜

陕交安B(15)G57267

1、土右旗2016年街巷硬化工程施工2016SG-15-23标段

公示时间

自2018年11月2日至2018年11月4日

开标环节无被否决的投标人

以上中标结果接受社会监督。第一至第三中标候选人工程业绩在《留坝县政府网》公示。本次招标活动的投标人或与本次招标活动有关的其他利害关系对上述公告持有异议的,请于公示发布之日起10天内(公示期3天)以书面形式按《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11号,2013年9部委23号令修改)向留坝县交通运输局提出。投诉人不得以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进行虚假、恶意投诉,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提出异议的单位和个人应当表明真实身份和有效联系方式,说明与本次招标活动的利害关系、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否则投诉不予受理。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投诉信函的日期以收到之日邮戳为准。我们将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11号,2013年9部委23号令修改)认真处理。公示期满无异议,上述公告第一中标候选人将作为正式中标人。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道路硬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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