驿峰西路改造提升工程的中标候选人公示
驿峰西路改造提升工程的中标候选人公示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驿峰西路改造提升工程已由泉州市泉港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泉港发改审【2018】52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泉州市泉港高新产业园区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按区政府有关规定筹措解决,招标人为泉州市泉港高新产业园区建设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源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泉州市泉港区;
2.2.工程建设规模:该项目起于驿峰路与国道324交叉口,止于普安工业区立交桥,全长6.043公里。按照城市主干道标准建设。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工程 ;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
(3)招标范围和内容:该项目起于驿峰路与国道324交叉口,止于普安工业区立交桥,全长6.043公里。改造提升工程主要内容包括:在已建的水泥混疑土路面、老桥桥面加罩沥青路面,同步改善沿线交叉口交通组织,进行交通标线设计、完善交通标志与交叉口信号灯等,抬升配套市政管线井位和雨水口改造,并对现状雨污水管道进行病害处理、电力管道新建、照明(含夜景)改造、绿化提升改造等。按照城市主干道标准建设。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工程造价为17529.2783万元,道路长度6.043公里,建设内容包括路基、路面、桥梁、涵洞、排水(含污水、雨水管)、给水、电力排管、路灯、交通标志标线、交通电气、绿化、临时设施等,属于市政综合工程 ;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工程造价为17529.2783万元,道路长度6.043公里,建设内容包括路基、路面、桥梁、涵洞、排水(含污水、雨水管)、给水、电力排管、路灯、交通标志标线、交通电气、绿化、临时设施等,本项目属于大型工程;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不要求;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17529.2783万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547个日历天,苗木成活养护期半年,日常养护期一年;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2018年12月31日前完成主要路面铺装及中分带和两侧边分带的施工;
2.6.标段划分(如果有):一个标段;
2.7.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壹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壹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注: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延续注册工作应根据《关于开展一级注册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延续注册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筑函〔2017〕53号)要求执行,要求如下:
(1)2017年9月15日前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延续注册到期的人员,应于2017年8月31日前提出再次延续注册申请,2017年9月16日后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延续注册到期的人员,应在延续注册有效期届满30日前提出再次延续注册申请。
(2)提交申报材料时,执业证书有效期尚未到期的人员,可向省厅行政服务中心窗口申领《福建省建设类执业资格注册证书有效性证明》用于工程项目投标。具体办法参照《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办理建设类人员执业注册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闽建许〔2015〕274号)。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本招标项目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市政工程 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不适用 ;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3.7.其他资格要求:应具备与从事工程建设活动相匹配的专业技术管理人员、技术工人、资金、设备等条件 ,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根据泉建筑[2018]11号文件要求,确定中标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中标人必须按规定缴纳工资保证金,具体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35项规定。
3.10.投标人须符合《福建省建设工程责任主体不良记录“黑名单”管理实施办法(试行)》(闽建【2016】5号)规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07月10日8时00分至2018年07月15日18时00分通过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qzzb.gov.cn)采取无记名方式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电子标书制作软件 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A类。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天的17:00(北京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捌拾万元人民币。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投标人可以使用以下之一的有效投标保证金形式:
①现金形式: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文件指定的投标保证金帐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泉港施招字2018第55号;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项目招标项目编号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在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到银行查询投标保证金到帐情况,并以银行出具的加盖公章的投标保证金到帐证明作为投标人是否按招标文件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依据。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上账号应与投标保证金转账回单上账号一致,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收款单位帐户名称:泉州市泉港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泉州山腰支行;
②银行保函形式:银行保函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由投标人工商注册地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出具(若投标人开立基本账户为银行的分支机构,不具备开具投标银行保函资格时,可由该分支机构的上级且具有开具投标保函资格的银行开具,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并保证其在投标有效期内有效,办理保函所需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银行保函应能够通过互联网且无需任何授权即可在相应银行的官方网站验证真伪,并在保函上写明网址,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
③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注:按闽建筑[2014]33 号文规定交存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并按要求上传《福建省房屋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qzzb.gov.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泉州市泉港高新产业园区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泉州市泉港区,邮编:362801
电子邮箱:/
电话:****-********,传真:/
联系人: 郑主任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源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泉港区驿峰路东段庄园金第旺座B幢1703室 ,邮编:362801
电子邮箱:fjyxzbb@163.com
电话:****-********或133*****326,传真:/
联系人: 小王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网址:http://www.qzzb.gov.cn
联系电话:****-********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泉州市泉港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地址:泉港区行政服务中心五楼
联系电话:****-********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泉州市泉港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泉港区行政服务中心五楼
联系电话:****-*******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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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泉港施招字2018第55号
1、驿峰西路改造提升工程于2018 年8月2日在泉州市泉港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已由评标委员会评审完毕,现将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2、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
中标候选人排序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福建省长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中建凯源集团有限公司 | 深圳金瑞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投标报价 | 15835.1435万元,其中暂列金额600万元、专业工程暂估价1500万元。 | 15853.6587万元,其中暂列金额600万元、专业工程暂估价1500万元。 | 15864.4592万元,其中暂列金额600万元、专业工程暂估价1500万元。 |
项目负责人姓名 | 钱福圣 | 李晓艺 | 周建 |
证书名称 | 一级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证书 | 一级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证书 | 一级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证书 |
注册编号 | |||
K值 | 10.92% | ||
资格能力 条件 | 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壹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 ||
质量目标 | 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 ||
工期要求 | 总工期为547个日历天,苗木成活养护期半年,日常养护期一年;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2018年12月31日前完成主要路面铺装及中分带和两侧边分带的施工; |
3、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A类
4、被判定为废标的投标人名称、原因及依据:
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 | 被否决投标的原因及依据 | 备注 |
福建华建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 未按要求到场核验,按自动弃权处理。 | / |
安徽四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第3章第2节第4.1.11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工期未按要求填写苗木成活及日常养护期限),否决其投标。 | / |
中大(福建)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第3章第2节第4.1.11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工期未按要求填写苗木成活及日常养护期限),否决其投标。 | / |
福建腾美市政建设有限公司 | 第3章第2节第4.1.11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工期未按要求填写苗木成活及日常养护期限),否决其投标。 | / |
5、公示时间:2018 年8月6 日至2018 年8 月9日
6、联系方式
招标人:泉州市泉港高新产业园区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泉州市泉港区,邮编:362801
电话:****-********,
联系人:郑主任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源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泉港区驿峰路东段庄园金第旺座B幢1703室,邮编:362801
电子邮件:fjqgyx@163.com
电话:****-********或133*****326 ,传真:/
联系人:小王
7、异议提出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
8、行政监督部门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泉州市泉港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地址:泉港区行政服务中心五楼
联系电话:****-********
日期:2018年8月6日
关于驿峰西路改造提升工程
延长投标有效期的函
致各投标人:
一、驿峰西路改造提升工程(招标编号:泉港施招字2018第55号),因处理投标人异议(投诉),投标有效期做相应延长,延长90日历天,即2018年10月31日起至2019年01月28日止。
二、1、投标人请于2018年10月30日下午17:30分前以书面形式确认是否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注:请将确认函原件送至招标代理处或招标人,地址及联系方式详见招标公告)。
2、已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请于2018年10月30日下午17:00分之前,按下列方式之一提交投标保证金,①现金形式: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帐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泉港施招字2018第55号;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项目招标项目编号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在2018年10月30日下午17:00分到银行查询投标保证金到帐情况,并以银行出具的加盖公章的投标保证金到帐证明作为投标人是否按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依据。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上账号应与投标保证金转账回单上账号一致,否则视为不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收款单位帐户名称:泉州市泉港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泉州山腰支行;
②银行保函形式:银行保函必须在2018年10月30日下午17:00分之前由投标人工商注册地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出具(若投标人开立基本账户为银行的分支机构,不具备开具投标银行保函资格时,可由该分支机构的上级且具有开具投标保函资格的银行开具,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并保证其在延长后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办理保函所需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银行保函应能够通过互联网且无需任何授权即可在相应银行的官方网站验证真伪,并在保函上写明网址。(银行保函原件应在2018年10月30日下午17:00分之前提交至招标代理处或招标人,地址及联系方式详见招标公告)
③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投标人若为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复印件应在2018年10月30日下午17:00分之前提交至招标代理处或招标人,地址及联系方式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捌拾万元人民币。
3、逾期未确认及未按规定提交保证金的,视为不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
三、1、投标人同意延长的,不得修改其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但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
2、投标人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文件在原投标有效期到期后失效,投标人有权收回投标保证金。
注:投标有效期延长确认函见附件。
招标人:泉州市泉港高新产业园区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源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2018年10月26日
投标有效期延长确认函
致泉州市泉港高新产业园区建设有限公司:
经研究,我公司决定(同意/不同意)延长(招标编号:泉港施招字2018第55号)驿峰西路改造提升工程 的投标有限期。
投标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2018年月日
注:请于2018年10月30日下午17:30分前将确认函原件送至招标代理处或招标人,地址及联系方式详见招标公告。
联系人: 电话:
关于驿峰西路改造提升工程招标项目招标异议(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驿峰西路改造提升工程于2018年8月2日上午9点00分在泉州市泉港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公开开标,于2018年8月6日发布中标候选人公示,公示期间投标人提出异议(投诉),经相关主管部门调查核实,出具《泉港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关于“驿峰西路改造提升工程”项目评标无效的函》(泉港建函〔2018〕247号),文件认定:根据《福建省招标投标条例》第七十条规定,该招标工程的评标无效,应当依法重新评标或者重新招标。
根据(泉港建函〔2018〕247号文)及《福建省招标投标条例》规定,经研究,决定对驿峰西路改造提升工程项目依法重新评标。重新评标日期待定。
招标人:泉州市泉港高新产业园区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福建省源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11月5日
标签: 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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