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县高峰镇人民政府广西新侨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兴业县高峰镇集义村岭背、旺茂搪自然村片道路建设工程成交公告
兴业县高峰镇人民政府广西新侨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兴业县高峰镇集义村岭背、旺茂搪自然村片道路建设工程成交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广西新侨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兴业县高峰镇集义村岭背、旺茂搪自然村片道路建设工程 | ||
品目 | 工程/构筑物施工/公路工程施工 | ||
采购单位 | 兴业县高峰镇人民政府 | ||
行政区域 | 兴业县 | 公告时间 | 2018年11月06日11:00 |
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 | 2018年10月31日 | 成交日期 | 2018年11月06日 |
谈判小组、询价小组成员、磋商小组成员名单及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 李小梅(组长)、陈 然、梁宗波 | ||
总成交金额 | ¥20.493600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牟静丽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兴业县高峰镇人民政府 | ||
采购单位地址 | 兴业县高峰镇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黄进兴,180*****035 | ||
代理机构名称 | 广西新侨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玉林市玉州区胜利垌连胜路第四加油站后侧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牟静丽,****-******* |
广西新侨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兴业县高峰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就“广西新侨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兴业县高峰镇集义村岭背、旺茂搪自然村片道路建设工程”项目(项目编号:YLZC2018-J2-70439-GXXQ)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成交结果如下: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YLZC2018-J2-70439-GXXQ
项目名称:广西新侨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兴业县高峰镇集义村岭背、旺茂搪自然村片道路建设工程
项目联系人:牟静丽
联系方式:****-*******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兴业县高峰镇人民政府
采购单位地址:兴业县高峰镇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黄进兴,180*****035
三、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广西新侨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玉林市玉州区胜利垌连胜路第四加油站后侧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牟静丽,****-*******
四、成交信息
招标文件编号:YLZC2018-J2-70439-GXXQ
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2018年10月31日
成交日期:2018年11月06日
总成交金额:20.4936 万元(人民币)
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及成交金额:
序号 | 成交供应商名称 | 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 | 成交金额(万元) |
1 | 广西恒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崇左市花山路(嘉莞小区)S组团S-06号 | 20.493600 |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0 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
0
谈判小组、询价小组、磋商小组成员名单及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小梅(组长)、陈 然、梁宗波
五、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无
六、成交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无
七、其它补充事宜
广西新侨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兴业县高峰镇人民政府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于2018年11月5日就兴业县高峰镇集义村岭背、旺茂搪自然村片道路建设工程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现就本次谈判的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兴业县高峰镇集义村岭背、旺茂搪自然村片道路建设工程
项目编号:YLZC2018-J2-70439-GXXQ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兴业县高峰镇集义村岭背、旺茂搪自然村片道路建设工程,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及工程量清单所列内容等。
计划工期:60天。
三、公告媒体及日期:本项目于2018年10月31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www.gxzfcg.gov.cn)上发布竞争性谈判公告。
四、谈判日期:2018年11月5日北京时间16时00分整
评审地点:兴业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兴业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谈判小组成员名单:李小梅(组长)、陈 然、梁宗波
五、成交信息:
1.成交供应商名称:广西恒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成交供应商地址:崇左市花山路(嘉莞小区)S组团S-06号
3.成交金额:人民币贰拾万零肆仟玖佰叁拾陆元整(¥204936.00元)
六、联系事项:
1. 采购人名称:兴业县高峰镇人民政府
地址:兴业县高峰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及电话: 黄进兴 180*****035
2.采购代理机构:广西新侨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玉林市玉州区胜利垌连胜路第四加油站后侧
项目联系人:梁毅 联系电话:****-*******
3、监督部门:兴业县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电话: ****-*******
七、成交结果公告期限:自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一个工作日。
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兴业县高峰镇人民政府或受托代理机构广西新侨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广西新侨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11月6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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