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华师范大学华凤校区滨河广场工程(施工一个标段)评标结果公示

西华师范大学华凤校区滨河广场工程(施工一个标段)评标结果公示



第一章 资格审查公告

西华师范大学华凤校区滨河广场工程(项目名称)施工标段施工招标

资格审查公告(代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西华师范大学华凤校区滨河广场工程(项目名称)已由南充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南发改审批(2018)8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西华师范大学,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西华师范大学。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审查申请。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南充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南发改审批(2018)8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PF********003)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圣弘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西华师范大学华凤校区内

2.2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用地面积36065㎡ ,建设内容主要有路网、休闲广场、绿化美化、景点小品、给排水管网系统、景观照明系统、护坡、局部细化处理等(以施工图为准).

2.3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本工程各施工标段工程的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及答疑、补充文件(若有时)所包含的全部内容的施工招标。

2.5标段划分:施工一个标段

2.6招标控制价:********.93元(其中含专业工程暂估价46950.00元、暂列金额899208.77元、安全文明施工费198268.14元、规费175454.45元)

2.7合同发包价:********.84元(总价下浮10%)

2.8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合格标准

_____________(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等)。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资格审查要求申请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

3.3 各申请人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提出资格审查申请,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1(具体数量)个标段。

4. 资格方法

本次资格审查合格制。

5. 资格审查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年10 月 13日00 时00 分(北京时间,下同)至 2018年10 月17日 23时59 分,登录四川建设网(http://www.sccin.com/)进入“电子招标”栏目,通过“南充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登录入口”凭单位CFCA数字证书登录,报名并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等)(联系电话:028-962523)。

5.2招标人不提供其他任何形式的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和报名渠道。

6.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8年 11月 2日9时30 分,地点为南充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南充市涪江路19号附楼一楼)八角会议室。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审查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四川建设网(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西华师范大学

地址: 南充市顺庆区师大路1号

邮编: 637000

联系人: 陈先生

电话: 181*****144

传真: ****-*******

电子邮件:/

网址: /

开户银行:/

账 号:/

招标代理机构:圣弘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公司

地址: 成都市锦江区静沙南路18号沙河中心B栋3栋10楼楼

邮编: 610000

联系人: 范先生

电话: ***-********

传真: ***-********

电子邮件: /

网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2018年0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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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华师范大学华凤校区滨河广场工程(施工一个标段)评标结果公示
发表时间:********395" target="_blank">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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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实行电子评标的,中标候选人公示的内容作为评标报告的一部分,由评标软件自动生成,评标委员会复核,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电子签名和签章确认;还没有实行电子评标的,招标人应根据公示标准文本要求,严格按评标报告和投标文件真实完整地填报公示信息,不得隐瞒、歪曲应当公示的信息,并对填写的中标候选人公示内容的完整性、真实性、准确性和一致性负责。表中所有空格内容均须填写,不得空白,如确实不须填写或无法填写,应在空格中填写“无”。

2.中标候选人是联合体的,“中标候选人名称”中联合体各方的名称均应填写。

3.表中的“中标候选人类似业绩”和“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 应填写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所附所有业绩。

4.表中的“项目负责人”施工招标指项目经理、 监理招标指项目总监等;表中的“项目技术负责人”是指项目主要技术人员或项目总工,如设计中只有多个专业技术负责人,应都作为项目技术负责人,扩展表格,分别填写。

5.表中的“开工日期”和“竣工日期”、“交工日期”以各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相关规定为准。

6.日期(年月日)的格式统一以阿拉伯数字表示。如:2015年9月1日,填写为********; 2015年9月,填写为201509; 再如2015年,填写为2015,2015/9/15 9:00:00填写为********-9:00:00。

7.表中的“合同价格”,是指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完成了包括缺陷责任期内的全部承包工作后,发包人应付给承包人的金额,包括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按合同约定进行的变更和调整。元指人民币元。

8.表中的“建设规模”采购招标应填写主要货物的数量、类型、规格等技术参数。

9.参与投标的所有投标人都需要公示,除中标候选人之外,其他投标人在“其他投标人(除中标候选人之外的)评审情况”中填写。没有被否决的投标,填写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元)、经评审的投标价(元)、综合评标得分;被否决的投标,填写投标人名称、否决投标依据条款、否决投标理由、备注。

10.所有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含业主评标代表)都需要填写;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多个单位的,都需要填写。

11.投标人认为评标委员会对本单位的评审可能存在错误的,可以在公示期内要求招标人提供评标报告中关于本单位的评审内容,招标人在收到投标人申请之日起,3日内予以答复。招标人不得泄露其他投标人相关的评标内容。

12.中标候选人公示纸质文本招标人须加盖单位公章,多页还应加盖骑缝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广场 校区 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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