垫江县龙滩水厂建设(一期)设备及安装工程预中标结果
垫江县龙滩水厂建设(一期)设备及安装工程预中标结果
拟中标结果公示表
(公示期:2018年11月7日—— 2018年11月9日)
项目名称 | 垫江县龙滩水厂建设项目(一期)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 | ||||||||
招标公告编号 | 090394 | ||||||||
招标人 | 重庆市垫江县自来水有限公司 | 联系电话 |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仪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 ||||||||
垫江县龙滩水厂建设项目(一期)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浙江警安科技有限公司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福建三建工程有限公司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中建富林集团有限公司 | ||||||||
拟中标人 | 浙江警安科技有限公司 | 中标金额 (元) | ********.02 | ||||||
工商注册号 | 组织机构代码 | ||||||||
投诉受理部门 | 垫江县纪委、监察局 | 联系 电话 | |||||||
垫江县发改委 | |||||||||
垫江县水务局 | |||||||||
招标人:重庆市垫江县自来水有限公司 2018年 月 日(单位公章) | 招标代理机构:中仪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18年 月 日(单位公章) |
备注:
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标结果公示有异议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由招标人及其招标代理机构答复;对答复不满意的,才能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1号)和《重庆市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实施细则》(渝发改标[2014]1168号)执行。
2、项目如划分多个标段(合同包)的,应按不同合同段分别填写“标段(合同包)名称”、“中标候选人及排序”、“拟中标人”。自行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一栏不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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