栖凤路(金江路-南环路)道路照明工程竞争性磋商成交公告

栖凤路(金江路-南环路)道路照明工程竞争性磋商成交公告

河南永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漯河市路灯管理处的委托,就栖凤路(金江路-南环路)道路照明工程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本次竞争性磋商按规定程序进行了磋商,现就本次磋商的成交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栖凤路(金江路-南环路)道路照明工程

采购编号:漯采磋商采购-2018-119

采购预算:99.5万元

工程地点:漯河市境内

采购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二者不一致时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计划工期:30日历天

二、竞争性磋商公告及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和成交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漯河市政府采购网》、《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站上发布。

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日期为2018年10月29日至2018年11月02日。

三、磋商信息:

磋商日期:2018年 11月08日

磋商地点: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漯河市嵩山路东支与嫩江路交叉口西北角工商联大厦九楼)

磋商小组成员名单:孟劲松、甄军州、潘爱霞

四、成交人信息:

成交人:漯河市诚实照明工程有限公司

最终报价:950000.00元

工期:30日历天

质量:合格工程

项目经理:袁爱明

证书名称及编号:市政公用工程 豫********6659

资格能力条件: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

地址:漯河市郾城区金山路北段实力基础工程有限公司院内

五、采购代理服务费的收取情况

采购代理机构参照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和国家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的工程采购收费标准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本项目服务费为9500元。

六、竞争性磋商成交公告期为1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对结果有异议的,可以自知道或应知道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采购人:漯河市路灯管理处

地 址:漯河市交通路南段

联系人:刘先生

电 话:****-*******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永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漯河市金江路时代公寓B座18层

联 系 人:张长清 潘盼盼

电 话 :131*****177 136*****604

监督部门:漯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联系电话:****-*******

相关附件:154*****94600007">成交公告.pdf

标签: 道路照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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