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判办公大楼外墙干挂花岗岩饰面工程中标结果
审判办公大楼外墙干挂花岗岩饰面工程中标结果
建设单位(招标人):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
工程名称:审判办公大楼外墙干挂花岗岩饰面工程
招标编号:QXCG2010G025/GS(6)*******GNN
招标范围:建筑装饰工程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定标时间:2010年5月11日
中标人名称:江西省第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人民币):伍佰玖拾陆万壹仟捌佰叁拾伍元伍角玖分(¥596.183559万元)
工期:120天(日历日) 质量等级:合格
项目经理:万旭明 注册证号:赣136*****0996
公告日期:2010年5月12日至18日
评委名单:梁者寿、张小华、张萍、梁海、卢维明
说明:
1、投标人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中标结果公告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首先以书面形式向广西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提出质疑。如对广西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的答复不满意或者广西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可以在答复期满十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向南宁市青秀区财政局投诉。
2、质疑电话:广西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 FAX:****-*******
投诉电话:监督部门(南宁市青秀区财政局):****-*******
3、质疑和投诉书面要求:
(1)质疑人或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详细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等。
(2)被质疑人或被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等。
(3)质疑或投诉的事实及理由。
(4)有关违规违法的情况和有效证明材料。
(5)质疑人或投诉人的签章及质疑或投诉时间。
如不按规定质疑或投诉的,视为无效投诉,不予受理。
建设单位(招标人):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
招标代理机构: 广西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2010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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