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市2018年黑臭水体整治工程-杨柏人工河生态修复及补充设计工程监理

抚顺市2018年黑臭水体整治工程-杨柏人工河生态修复及补充设计工程监理

工程编码****************9
工程名称抚顺市2018年黑臭水体整治工程-杨柏人工河生态修复及补充设计工程监理
建设单位抚顺市新抚区城乡管理局
工程类别监理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项目所在区域抚顺市·新抚区建设地点抚顺市新抚区
拟中标单位
标段名称拟中标单位项目负责人中标价暂估价暂列金额中标范围和内容标段建筑面积㎡
抚顺市2018年黑臭水体整治工程-杨柏人工河生态修复及补充设计工程监理辽宁城建设计院有限公司孙奉翮113050.00000.000.00监理招标;
中标候选人情况
排序单位名称项目负责人投标报价评审得分其它情况
第一名辽宁城建设计院有限公司孙奉翮113050.0097.98
第二名抚顺远东国咨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周华明112000.0081.44
第三名抚顺市建筑设计研究院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李勇檀112300.0081.09
废标情况
废标单位废标原因
报价修正情况
修正内容修正原因
公示开始时间2018年11月09日公示截止时间2018年11月13日
填报单位抚顺诚成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填报日期2018年11月09日
备注说明
异议投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网上异议投诉系统操作方式:
1.登陆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www1.lnzb.cn/lnzbtb/SSO/Login.aspx?Type=tbdw
2.选择【全省平台】登陆
3.在【业务管理】模块找到【投诉异议】菜单
4.异议提出:选择【投诉异议】模块对应的【提出异议】
5.投诉提出:选择【投诉异议】模块对应的【提出投诉】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生态修复 整治 黑臭水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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