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南溪区环境保护局关于2018年11月9日拟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意见的建设项目(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公示

宜宾市南溪区环境保护局关于2018年11月9日拟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意见的建设项目(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以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意见的建设项目(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8年11月9日-2018年11月15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宜宾市南溪区下正街106号

邮 编:644100

拟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意见的建设项目(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验收监测

(调查)单位

项目概况

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

公众参与情况

1

南溪区石公砖厂页岩制砖生产线项目

南溪区仙临镇石公村一社

宜宾市南溪区仙临镇石公机砖厂

四川中环检测有限公司

宜宾市南溪区仙临镇石公机砖厂位于宜宾市南溪区仙临镇石公村一社,总投资600万元,本项目利用矿山开采的页岩作为生产原料,达到年产3500万块页岩砖。

噪声:对破碎机、粉碎机、筛分机、风机等高噪声设备置于夹心板彩钢棚的围护结构中,高噪声设备在昼间作业,进出汽车限速、禁止鸣笛以降低卸货时的噪声及机动车的交通噪声的影响,同时加强设备维护,使设备保持较好的运转状态,降低噪声源强;

固废:切条及切坯工序产生的废泥坯,全部返回生产工序。废砖:除部分不合格的砖做半节砖出售,剩余部分不可利用的废砖,经破碎后全部回用于生产工序。废机油:项目机械设备运转中形成的废机油收集后存放于危废暂存间,由于废机油量极少,故暂存的废机油在一定量时均用于砖厂机械设备的维护使用,不需转运。生活垃圾:项目生活垃圾袋装后送垃圾收集点,再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职工在日常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主要为废纸盒、废塑料袋等。脱硫石膏渣主要为亚硫酸钙和硫酸钙,直接回用于生产制砖。项目破碎、筛分过程中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为生产原料,直接回用于生产。

/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污染防治 固体废物 噪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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