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广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新昌县七星街道办事处智能垃圾分类设备及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的结果公告
浙江广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新昌县七星街道办事处智能垃圾分类设备及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的结果公告
一、 采购人名称:新昌县七星街道办事处
二、 采购项目名称:新昌县七星街道办事处智能垃圾分类设备及服务采购项目项目
三、 采购项目编号:[2018]1560号
四、 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分散委托中介
五、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六、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18-10-17 17:11:24
七、 定标/成交日期:2018-11-08 12:25:25
八、 中标/成交结果:浙江联运环境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合计(元):829530.00
序号 | 标项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位 | 单价(元) | 备注 | 总价(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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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新昌县七星街道办事处智能垃圾分类设备及服务采购项目 | 不限 | 浙江广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829530.00,20000.00 | 浙江联运环境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
服务要求或标的基本概况:
废标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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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评审小组成员名单:周德明,张蕾蕾,章宝明 ,张校,潘勇江
十、 其它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再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
十一、 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广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82*****619
传真:
地址:浙江省绍兴市越新昌县环城南路6号
2、采购人名称:新昌县七星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潘主任
联系电话:135*****026
传真:
地址:梅园新村1号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新昌县财政局
联系人:任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
传真:
地址:新昌县鼓山中路118号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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