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县正村镇第一初级中学塑胶操场改造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新安县正村镇第一初级中学塑胶操场改造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河南春同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新安县正村镇第一初级中学委托,就新安县正村镇第一初级中学塑胶操场改造项目 进行竞争性谈判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现就本次谈判的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工程概况及招标范围

1 项目名称:新安县正村镇第一初级中学塑胶操场改造项目

2代理机构编号:HNCT18-LY-ZB-002号

3 建设内容:塑胶操场改造。

4 预算金额:420320.00元

5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6 项目地点:新安县正村镇第一初级中学

7 工期要求:12日历天

8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9 标段划分:本工程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谈判时间:2018年11月12日

谈判地点:洛阳市涧西区北航科技园2#楼1202室

三、谈判小组成员:韩玲、吉文峰、郭红阳

四、成交人结果如下:

成交人:江苏嘉旺塑业有限公司

成交价:420000.00 元

工期:7日历天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地址:宝应县曹甸镇供应集中区晨化路

五、成交结果公告发布媒体:、《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同时发布。

六、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 标 人:新安县正村镇第一初级中学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135*****262

地 址:新安县正村镇第一初级中学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春同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闫女士

联系电话:151*****756

邮 箱:hnct123@163.com

地 址:洛阳市涧西区九都西路与龙鳞路交叉口北航科技园2#1202室

七、投标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河南春同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11月12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塑胶操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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