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县正村镇第一初级中学塑胶操场改造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新安县正村镇第一初级中学塑胶操场改造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河南春同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新安县正村镇第一初级中学委托,就新安县正村镇第一初级中学塑胶操场改造项目 进行竞争性谈判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现就本次谈判的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工程概况及招标范围
1 项目名称:新安县正村镇第一初级中学塑胶操场改造项目
2代理机构编号:HNCT18-LY-ZB-002号
3 建设内容:塑胶操场改造。
4 预算金额:420320.00元
5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6 项目地点:新安县正村镇第一初级中学
7 工期要求:12日历天
8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9 标段划分:本工程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谈判时间:2018年11月12日
谈判地点:洛阳市涧西区北航科技园2#楼1202室
三、谈判小组成员:韩玲、吉文峰、郭红阳
四、成交人结果如下:
成交人:江苏嘉旺塑业有限公司
成交价:420000.00 元
工期:7日历天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地址:宝应县曹甸镇供应集中区晨化路
五、成交结果公告发布媒体:、《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同时发布。
六、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 标 人:新安县正村镇第一初级中学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135*****262
地 址:新安县正村镇第一初级中学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春同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闫女士
联系电话:151*****756
邮 箱:hnct123@163.com
地 址:洛阳市涧西区九都西路与龙鳞路交叉口北航科技园2#1202室
七、投标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河南春同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11月12日
标签: 塑胶操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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