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嘉华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大新县硕龙镇底屯阵地至856号界碑人行巡逻路起点处边防乘车巡逻路硬化工程成交公告
广西嘉华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大新县硕龙镇底屯阵地至856号界碑人行巡逻路起点处边防乘车巡逻路硬化工程成交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大新县硕龙镇底屯阵地至856号界碑人行巡逻路起点处边防乘车巡逻路硬化工程 | ||
品目 | 工程/其他建筑工程 | ||
采购单位 | 大新县边防委员会办公室 | ||
行政区域 | 大新县 | 公告时间 | 2018年11月12日13:18 |
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 | 2018年11月05日 | 成交日期 | 2018年11月09日 |
谈判小组、询价小组成员、磋商小组成员名单及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 黄浩、韦学丽、何丹征 | ||
总成交金额 | ¥43.845200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罗工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大新县边防委员会办公室 | ||
采购单位地址 | 大新县桃城镇民生街9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唐春江****-******* | ||
代理机构名称 | 广西嘉华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崇左市友谊大道嘉苑小区G组团(市发改委后面)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罗工****-******* |
广西嘉华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大新县边防委员会办公室的委托,就“大新县硕龙镇底屯阵地至856号界碑人行巡逻路起点处边防乘车巡逻路硬化工程”项目(项目编号:CZZC2018-J2-40014-GXJH)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成交结果如下: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CZZC2018-J2-40014-GXJH
项目名称:大新县硕龙镇底屯阵地至856号界碑人行巡逻路起点处边防乘车巡逻路硬化工程
项目联系人:罗工
联系方式:****-*******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大新县边防委员会办公室
采购单位地址:大新县桃城镇民生街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唐春江****-*******
三、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广西嘉华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崇左市友谊大道嘉苑小区G组团(市发改委后面)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罗工****-*******
四、成交信息
招标文件编号:CZZC2018-J2-40014-GXJH
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2018年11月05日
成交日期:2018年11月09日
总成交金额:43.8452 万元(人民币)
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及成交金额:
成交单位名称:广西立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成交单位地址:崇左市园区西路西侧(市直项目B区)第4栋1-202号房
成交金额人民币(大写):肆拾叁万捌仟肆佰伍拾贰元整(¥438452.00元)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4385 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
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和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收费标准向成交供应商收取。
谈判小组、询价小组、磋商小组成员名单及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黄浩、韦学丽、何丹征
五、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广西嘉华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大新县边防委员会办公室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于2018年11月09日就大新县硕龙镇底屯阵地至856号界碑人行巡逻路起点处边防乘车巡逻路硬化工程【项目编号:CZZC2018-J2-40014-GXJH】采用竞争性谈判进行采购,现就本次采购的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四、采购项目的内容:大新县硕龙镇底屯阵地至856号界碑人行巡逻路起点处边防乘车巡逻路硬化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采购预算金额(人民币):440000.00元。
五、公告媒体及日期:本项目于2018年11月05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www.gxzfcg.gov.cn)上发布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六、开标日期:2018年11月09日
评审地点:崇左市友谊大道嘉苑小区G组团(市发改委后面)
评审小组成员名单:黄浩、韦学丽、何丹征。
七、成交信息:
成交单位名称:广西立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成交单位地址:崇左市园区西路西侧(市直项目B区)第4栋1-202号房
成交金额人民币(大写):肆拾叁万捌仟肆佰伍拾贰元整(¥438452.00元)
1、采购人名称:大新县边防委员会办公室
地址:大新县桃城镇民生街9号
联系人:唐春江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嘉华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崇左市友谊大道嘉苑小区G组团(市发改委后面)
联系人:罗工 联系电话/传真:****-*******
3、监督部门:大新县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十、成交结果公告期限:自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一个工作日。
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广西嘉华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广西嘉华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11月12日
六、成交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大新县硕龙镇底屯阵地至856号界碑人行巡逻路起点处边防乘车巡逻路硬化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七、其它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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