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霞、太平汀洲12处文物点保护修复工程监理的中标候选人公示
苍霞、太平汀洲12处文物点保护修复工程监理的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闽建信招********1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苍霞、太平汀洲12处文物点保护修复工程监理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州市三坊七巷保护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招标人为福州市三坊七巷保护开发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建信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福州市台江区。
2.2工程建设规模:造价约2850万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苍霞、太平汀洲12处文物点保护修复工程施工招标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全过程监理,全过程监理包括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的监理,具体以施工图纸为依据。
2.4建筑安装工程费:/。
2.5 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和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
2.5.1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可将《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号)下浮20%作为参考依据,本项目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596000元。
2.5.2 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包括:可将 / 作为参考依据,勘察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 / 元、设计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 / 元、保修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 / 元。
2.6 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540日历天,且不应超过施工合同工期。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不包括保修阶段服务期。
2.7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资格审查办法
3.1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必须具备省级文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监理丙级(古建筑范围)(或以上)资质证书。
3.3拟派本工程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省级文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监理岗位(培训)证书或中国古迹遗址保护协会颁发的责任监理师证书,且为本单位在职员工。
3.4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则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单位组成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应由 / 为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5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 监理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下称“评价系统”)查询,网址:http://www.fjjs.gov.cn:98/zjxypjweb2/gcjl。
3.6投标人“工程业绩”要求: / 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 / 中的 / ,等级为 / 级。
3.7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工程业绩”要求: / 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 / 中的 / ,等级为 / 级,工程业绩中的项目总监必须与拟派总监一致。
3.8其他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3.9本招标项目采用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0月29日至2018年11月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 时00 分至12 时00 分,下午14 时30 分至17 时00 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建省建信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若需购买纸质施工图纸,可自行向招标人申请购买。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8年11月13日9时30分。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10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帐户汇达本项目指定账户;②或银行保函形式。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1月13日9时30分,提交地点为福建省建信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杨桥中路145号锦绣大厦七层)本项目开标室;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7.2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必须派授权委托人持企业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及购买招标文件的相关凭证(一份凭证仅代表一个投标人)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州市三坊七巷保护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营房里10号,邮编:350005
电子邮箱: /
电话:158*****088,传真: /
联系人:郑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建信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杨桥中路145号锦绣大厦七层,邮编:350002
电子邮箱: /
电话:****-********,传真:****-********
联系人:林欣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福州市文物局
地址:福州市东部新城6号楼
联系电话:****-********
苍霞、太平汀洲12处文物点保护修复工程监理
澄清、修改通知01
招标编号:闽建信招********1号
各投标人:
本项目招标文件修改部分如下:
1. 本项目的投标截止时间为2018年11月13日9时30分。
2. 本项目的投标文件份数为几份,请代理明确。
答:投标文件份数为1份正本,2份副本。
3. 招标文件p13页,3.4.1,投标保证金,(1)现金(电汇或者银行转账)形式:......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回单上注明ZZFZ2018招字050号,请问,招标编号是否有误,请代理明示。
答: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文件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回单上注明闽建信招********1号,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招标项目编号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在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到银行查询投标保证金到帐情况,并以银行出具的加盖公章的投标保证金到帐证明作为投标人是否按招标文件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依据。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上账号应与投标保证金转账回单上账号一致,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
本修改通知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以本通知为准!
招标人:福州市三坊七巷保护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建信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日期:2018年11月6日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 闽建信招********1号
本招标项目于2018年11月13日9:30时在福建省建信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开标,已由评标委员会评审完毕,招标人按规定确定了中标人,现将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1、招标工程项目概况
工程项目名称:苍霞、太平汀洲12处文物点保护修复工程监理
招标人:福州市三坊七巷保护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规模:造价约2850万元;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及评标办法
招标人评委: /
专家评委:范宝华、晏华安、林向明
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3、中标人及其投标文件相关内容
第一中标候选人名称: 漳州鼎成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杨青山
中标金额: 596000元
4、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被确定为无效标、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及原因、理由与依据
投标人名称 | 评审结果 | 原因 | 依据 | 备注 |
上海建浩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 否决投标 | 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所附资质证明材料中业务范围为“近现代文物建筑保护”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 根据招标文件第3章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2条款第8项资质要求 |
5、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2018年11月 13 日至2018年11月 16 日。
6、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州市三坊七巷保护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营房里10号,邮编:350005
电子邮箱: /
电话:158*****088,传真: /
联系人:郑工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省建信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福州市杨桥中路145号锦绣大厦7楼 ,邮编: 350001
电话:****-********传真:****-********
联系人:小林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提出。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福州市文物局
地址:福州市东部新城6号楼
联系电话:****-********
日期:2018年11月 13 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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