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水厂取水口上移工程自控、监控系统设备及安装中标结果

二水厂取水口上移工程自控、监控系统设备及安装中标结果

石台县二水厂取水口上移工程自控、监控系统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成交公告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石台县二水厂取水口上移工程自控、监控系统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项目编号:STZF2018081

招标方式:竞争性谈判

谈判公告发布日期: 2018年11月1日

开标日期:2018年11月13日

成交供应商名称:安徽智元互联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安徽省池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电子信息产业园29号厂房

成交金额:348900元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厂区自控升级,传威,定制,1套;PLC柜,西门子,定制,1套;以太网交换机,赛康,SCSWG-08062M,1台;PLC编程软件,西门子,博图,1套;电源防雷模块,上海雷迅,AC220V,30个;UPS,商宇,HP1103H,1台;电磁流量计,华尔威,DN500,2套等。

谈判小组名单:宋秋枫陈睿 沈曦

招标人名称:石台县城市重点工程项目建设指挥部办公室

地址:石台县城市重点工程项目建设指挥部办公室

联系人:沈工 0566-2598789

招标机构名称:石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石台县仁里镇和平南路5号(中国银行)3楼

项目负责人:方工联系电话:0566-3295588

公告期限:20181113日至20181114日;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内向采购人或石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石台县仁里镇和平南路5号(中国银行)3楼,联系电话:0566-3295588。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石台县财政局政府采购股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

特此公告。

石台县城市重点工程项目建设指挥部办公室

石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8年11月13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安装 系统设备 监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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