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县纳污坑塘及重点支干渠水质净化工程第三方验收及检测项目
雄县纳污坑塘及重点支干渠水质净化工程第三方验收及检测项目
本招标项目已由雄县发展改革局 以关于雄县纳污坑塘及重点支干渠水质净化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雄县发改投资审批字【2018】17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雄县环境保护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资金 (资金来源),招标人为雄县环境保护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第三方验收及检测公开招标。
2.1 项目名称:雄县纳污坑塘及重点支干渠水质净化工程第三方验收及检测项目;
2.2 建设地点:雄县;
2.3 建设规模:总投资12389.7234万元,其中本项目一标段158万元、二标段65万元;
2.4服务期限:第一标段: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成;第二标段:2019年全年,每季度一次
2.5 招标范围:第三方验收、检测及其相关服务;
2.6质量目标:达到《关于印发坑塘整治验收销号建档督导四项制度的通知》冀环办字函【2018】325号文件的要求完成销号;
2.7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二个标段。
第一标段:
3.1 营业执照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涵盖环境污染治理或环保技术咨询服务;
3.2投标人须具备纳污坑塘验收相应的能力,能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验收任务;
3.3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环境工程中级或以上职称及2018年任意3个月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3.4依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文件规定,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将被取消其投标资格。(于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同一标段进行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第二标段: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规定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健全的财务和社保制度,具有质量技术监督局核发的《计量认证证书》且在有效期内;投标人须具有CMA检测机构认定资质;
3.2监测能力满足污染源监督性监测中常用项(水和废水、空气和废气、VOC、固体废物、噪声、土壤)的采样、测试、分析、评价的需要,以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附表为准;
3.3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环境工程中级或以上职称及2018年任意3个月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3.4依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文件规定,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将被取消其投标资格。(于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同一标段进行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4.1凡有意投标者,请于2018年11月12日 至2018年11月16日,每天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00(公休、法定节假日除外),在雄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雄县雄州路温泉小镇商业街路南)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需携带以下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套(逐页加盖单位公章)。
第一标段: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者无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副本(三证合一者无需提供);开户许可证;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及2018年任意3个月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失信查询证明(查询网址:信用中国);代理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人代表报名的需提供法人证明书及法人身份证明)。
第二标段: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者无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副本(三证合一者无需提供);开户许可证;《计量认证证书》及附表;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及2018年任意3个月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失信查询证明(查询网址:信用中国);代理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人代表报名的需提供法人证明书及法人身份证明)
4.2招标文件每标段500元,售后不退。
4.3投标单位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代理公司。
注:投标人报名前,须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hebpr.cn/)进行注册,按照首页“通知公告”中“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招标代理机构及供应商(含政府采购供应商)进行登记注册的通知”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具体内容可致电保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如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核验通过后,即可在保定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上自主网上报名、报名完成后需现场报名。因投标单位自身的原因未能在有效时间内完成注册,将会导致报名不成功,其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负。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12月3日14时30分,地点为雄县雄州路温泉小镇商业街路南雄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雄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同时发布。
招 标 人:雄县环境保护局
地 址:雄县温泉路256号
联 系 人: 王耀
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华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延安市枣园路新洲小镇A栋三单元10楼
联 系 人:李嘉祺
电话:131*****865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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