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场地租赁中标结果
办公场地租赁中标结果
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公场地租赁采购项目
单一来源(成交)公告
1、项目名称: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公场地租赁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GZJC[2018]-1098
3、项目联系人:龙施俊
4、项目联系电话:****-*******
5、项目预算金额(元):每月租金133100.00元,全年租金为*******.00元(含税)
6、单一来源类型:服务
7、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李才英、那佳、王洪伟
8、单一来源成交信息:
序号 | 中标供应商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主要中标内容 | 中标金额(元) |
01 | 黔东南州凯宏资产运营有限责任公司 | 贵州省黔东南州凯里市迎宾大道丰球新天地A栋五楼 | 租赁位于贵州省凯里市博南西侧荷香居3-4栋一、二层办公用房,房屋面积约为4703m2。用于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公使用 | *******.00 元 |
9、采购人名称: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地址:凯里市博南新区荷香居3-4栋裙楼3层大厅
项目联系人:尤颖
联系电话:****-*******
10、采购代理机构全称:贵州俊成恒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凯里市温州大道6号凯里国际商贸城7栋4层403号
项目联系人:龙施俊
联系电话:****-*******
11、开标时间2018-11-14
12、开标地址: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凯里市博南新区荷香居3-4栋裙楼3层大厅)
13、采购的货物或服务说明:黔东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公用房租赁
14、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根据黔东南州第十三届人民政府第13次州长办公会议《关于研究贯彻落实国发2号文件重点工作部门分工方案等问题的会议纪要》(2012年7月20日)第二项议题:研究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关事宜,会议确定(一)同意建设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争取于2012年10月底前建成并投入使用。(二)同意由州属国有企业代表州政府购买黔东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场所。(三)同意采取“州市共建”模式建设黔东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明确建成后的黔东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产权归属于黔东南州人民政府所有,运营管理由黔东州交易中心负责,中心集成系统日常运行费用采取市场化运作。
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黔府办发(2014)39号)该中心办公场所租赁服务属于一级目录“政府履职所需辅助性事项”,二级目录“政府履职所需的政府租赁服务”。
根据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关于研究政务服务中心和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关事宜的会议纪要》精神,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址建设主体由黔东南州凯宏资产运营有限责任公司作为主体进行建设,凯宏公司即为现中心办公场所房屋产权所有人,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于2013年8月起承租该处房屋为交易中心办公服务场所,现租赁到期,为节约利用现有公共设施资源,保证全州公共资源交易的正常开展,不影响全州公共资源交易的中断,我中心报请政府继续租赁该处房屋,延续租赁期限1年。黔东南州凯宏资产运营有限责任公司提供位于贵州省凯里市博南西侧荷香居3-4栋一、二层,现用于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公使用场所,满足使用条件。
综上所述,黔东南州凯宏资产运营有限责任公司满足条件,拟对黔东南州凯宏资产运营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贵州俊成恒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11月15日
附件:*******-9e67-411b-9e7f-1b9a25941dcc" target="_blank">中标公示3.jpg |
中标公示2.jpg |
中标公示1.jpg |
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公场地租赁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定稿.pdf |
温馨提示: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财政部门提起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的副本。
********1" target="_blank">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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