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饮水设备中标结果
直饮水设备中标结果
福建省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厦门市环境保护局
乙方:厦门市睿通达节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200]HC[GK]*******的直饮水设备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
2、合同标的
包号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商品名称 | 数量 | 计量 单位 | 产地 类型 | 单价 | 金额 | 品牌 | 型号技术 指标等 | ||||||
1 | 1-1 | 其他不另分类的物品 | 直饮水设备 | 1 | 批 | 国内 | ******* | ******* | 详见投标文件 | 详见投标文件 | ||||||
合计: | *******.00 |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壹佰叁拾捌万伍仟陆佰元整元(¥*******.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60 ) 天内交货;
4.2交付地点: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采购人指定地点;
4.3交付条件: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1)设备保修期为安装调试完毕且验收合格后 五 年(含叁年免费耗材供应,叁年后按市场价格正常收费)。自设备安装调试完毕且验收合格后之日算起。保修期内为用户提供维修部件储备及运输费用,设备维修费用由我方承担,其中包括人工费,差旅费及相应的备件费用(保修期内标准维修服务内容不包括的项目除外)。(2)保修期内外发生故障报修,即时服务中心可提供即时的电话维修支持,电话响应:1小时。维修工程师须以最快的速度4小时内到现场进行处理并及时解决故障问题。(3)保修期外更换一般零配件,即时服务中心须提供最优惠的零配件价格。(4)定期保养:(保修期内)根据工厂规定提供设备的定期保养。其中包括设备的安全检查,运行状态检查,并提供每年的系统状态报告等。产品若发生故障,我方在4小时内到现场进行处理,24小时内修复,24小时内不能排除故障的,要提供解决方案并在采购人规定期限内排除故障。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本次项目整个系统交付使用时必须由采购人按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所签订的合同要求验收,验收时中标人代表必须在场,验收合格后,用户单位出具《验收报告》。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1 | 50 | 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作为预付款。 |
2 | 50 | 安装调试完毕并验收合格且收到中标人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后,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 |
8、履约保证金
无。
9、合同有效期
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10、违约责任
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按时足额交货的(不可抗力除外),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及造成的相应损失。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向厦门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施工人员的安全由乙方全权负责。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五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
甲方: | 厦门市环境保护局 | 乙方: | 厦门市睿通达节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住所: | 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小学路158号 | 住所: | 厦门市海沧区沧湖东二里33号1202室 |
单位负责人: | 单位负责人: | ||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 ||
联系方法: | 156*****866 | 联系方法: |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嵩屿支 | |
账号: | 账号: | ****************2 |
签订地点:厦门
标签: 直饮水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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