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用车中标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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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0月购置公务用车单一来源采购审核前公示

长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对2018年10月购置公务用车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现公示如下:

1、项目名称:2018年10月购置公务用车

2、采购内容及要求:

序号项目名称数量预算金额(元)
1轿车2420000
2小型客车2560000

3、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2016年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后,我县县直单位共保留车辆52部,并建立公务用车综合服务平台,实行集中管理、统一调度。因部分车辆使用年限较长,老化严重,维修费用高,先后拍卖、报废一部分老旧车辆,现平台保留车辆仅有28部,还剩余公务车辆编制24部。为保障正常公务出行和应急需要,特申请购置4部公务用车。

4、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2018年8月28日,采用竞争性谈判,谈判地点位于长泰县行政服务中心9楼,项目编号[350625]CTCGZX[TP]*******,当天无供应商报名,流标。2018年9月18日,再次采用竞争性谈判,谈判地点位于长泰县行政服务中心9楼,项目编号[350625]CTCGZX[TP]*******-1,当天投标家数不足两家,再次流标。2018年10月26日,再次采用竞争性谈判,谈判地点位于长泰县行政服务中心9楼,项目编号[350625]CTCGZX[TP]*******,当天投标家数不足两家,再次流标。

5、拟定的唯一供应商的名称、地址:长泰县顺强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漳州市长泰县古农农场共同小学旁。

6、论证专家信息(工作单位、姓名、职称) 及专家论证意见:


姓 名工作单位职称
范伟健漳州市就业培训和失业保险管理中心
钟云刚漳州吉兴汽车销售有限公司造价工程师
李坤明中共漳州市委党校

范伟健:由于该项目采购采用竞争性谈判,第一次无供应商报名,第二次报名的供应商不足两家,第三次报名的供应商也不足两家,按照相关规定,建议只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

钟云刚:该采购项目经三次竞争性谈判谈判招标均流标。第一次无供应商参加,第二次不足两家,第三次只有一家参加。考虑到该采购单位的用车需求,经论证,建议采用单一来源完成采购。即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

李坤明:本采购项目按照流程有相应的部门领导和县领导签字同意,整个过程程序合法。但是在本采购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采购的过程中,第一次竞争性谈判无供应商报名,流标。第二次采用竞争性谈判,当天投标家数不足二家,再次流标。第三次再次采用竞争性谈判,当天投标家数不足二家,再次流标(三次竞争性谈判时间为2018年8月28日;2018年9月18日;2018年10月26日)。由此根据相关规定,同意本项目采取单一来源进行采购。

7、公示期限(不少于5个工作日):2018 年11月9日至 2018 年11月16日。

8、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并同时抄送项目同级财政部门。

9、本项目采购人:长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福建省漳州市长泰县武安镇解放路84号

联系人姓名:戴志敏

联系电话:138*****026

采购代理机构:长泰县政府采购中心

项目联系人:

联系电话:****-*******

项目同级财政部门:长泰县财政局

联系地址:长泰县财政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长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审核 公务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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