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殖场600头奶牛养殖竣工中标结果

养殖场600头奶牛养殖竣工中标结果

2018年10月28日,根据林甸亿和奶牛养殖场600头奶牛养殖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概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林甸县亿和奶牛养殖场600头奶牛养殖项目位于林甸县林甸镇合乡十二屯,本项目新建600头奶牛养殖项目,其年存栏牛600头,其中成母牛400头(包括泌乳牛325头、干奶牛75头),后备牛200头(包括育成牛150头、犊牛50头)。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于2016年5月由河北师大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完成,大庆市环境保护局于2016年5月31日对报告书进行了批复,批复文号为让环建审[2016]112号。项目于2016年7月开工建设,2017年5月完成竣工。

(三)投资情况

项目总投资1649.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64万元,占总投资16.0%。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是对600头奶牛养殖项目的整体环保设施进行验收。

二、建设工程概况

公用工程:

①给、排水:本项目供水由厂区新建自备井供给。主要产生生产污水包括牛尿、牛舍冲洗水、挤奶和贮奶设备清洗废水,经固液分离后排入稳定塘处理,出水用于草原灌溉。

②供热:项目办公区和挤奶厅、宿舍、食堂等采暖使用电和太阳能辅热,不设锅炉。

③供电:新建30 m2砖混结构配电室一座。供电由合乡接入。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本项目产生的污水包括职工生活污水、牛尿、牛舍冲洗水、挤奶和贮奶设备清洗废水、堆肥场渗滤液。送至本工程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还田及浇灌草原,不外排。

(二)废气

本项目养殖场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养殖恶臭(H2S、NH3、臭气)、以及食堂产生的油烟。

本项目废气经生物过滤除臭系统后由15m排气筒排放至环境空气中,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经烟道排放至环境空气。其运营期不会对环境空气产生影响。

(三)噪声

1、厂界噪声

本项目主要噪声污染源为牛叫声、牛舍排气扇以及泵、风机等设备运转产生的噪声等机械噪声。主要噪声源设备均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厂房隔声。项目运营产生的噪声不会对周边声环境产生影响。

(四)固体废生物

养殖场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牛粪、固液分离机粪渣、污水储池污泥、病死牛及胎盘、医疗垃圾、和生活垃圾等。

1、牛粪

采用电动刮粪板收集后运至堆肥场进行好氧发酵制成有机肥。

2、污水储池污泥

污水储池需要定期排空并进行清淤

3、固液分离机粪渣

粪污经固液分离机分离后产生粪渣运至堆肥场进行好氧发酵制成有机肥。

4、病死牛及胎盘

(1)因疫情死亡的牛只应及时上报给有关部门,由有资质部门进行无害化处理。

(2)因正常死亡或者非传染性疾病死亡的牛只,应进行卫生填埋。

5、医疗垃圾

病牛医疗处置产生医疗垃圾,为防疫危废,委托哈尔滨国环医疗固体废物无害化集中处置中心有限公司进行处置;废胎盘进行卫生填埋。

6、生活垃圾

生活垃圾定期送至当地垃圾填埋场。

7、运动场垫料

运动场垫料定期更换,废弃垫料作为堆肥辅料使用,不外排。

8、废活性炭

固液分离机废气的活性炭使用一段时间定期更换,由厂家回收。

通过以上措施,建设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得到了妥善处置和利用,不会对环境产生影响。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一)污染物排放情况

1、废水

验收期间本项目废水采用固液分离系统预处理+稳定塘自然处理方式处理。处理后污水达到《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限值要求,全部浇灌草原,不外排。

2、废气

验收期间本项目固液分离机生物除臭排气筒的氨气和硫化氢的最大排放速率分别是0.00352kg/h和0.00011kg/h,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15m排气筒标准值。厂界无组织排放氨气在0.20-0.49 mg/m3之间,硫化氢在0.002-0.003mg/m3之间,臭气在11-14之间,根据检测结果可知,氨和硫化氢的排放浓度及速率可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二级中新改扩建排放限值标准;臭气浓度同时满足《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中表7标准限值要求。

验收监测期间,食堂油烟净化器进口的油烟最大浓度为3.2mg/m3,出口最大浓度为0.5mg/m3,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小型餐饮业排放标准限值要求,油烟净化器的效率达到60%以上。

3、噪声

1)厂界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昼间噪声监测结果在51.5~54.3dB(A)之间,夜间监测结果在42.1-44.3dB(A)之间,以上监测结果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1类标准。

4、地下水

经验收监测,地下水各项水质中pH在7.13-7.29之间、耗氧量1.1-1.3mg/L之间、氨氮在0.106-0.288mg/L之间;总硬度在248-288mg/L之间、氯化物在13-24mg/L之间、溶解性总固体在455-478mg/L之间、铁在0.076-0.161mg/L之间、锰在0.332-0.533mg/L之间、硝酸盐在0.13-0.19mg/L之间、亚硝酸盐在0.003L-0.008mg/L之间、硫酸盐在48-61mg/L之间、细菌总数在59-72CFU/mL之间;除锰含量超标,其原因是受原生地质环境影响所致。本项目地下水各项水质因子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的III类标准。

5、固体废物

养殖场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牛粪、医疗垃圾(废防疫器具、废胎盘)、生活垃圾、病死牛等。

牛粪、固液分离机分渣、稳定塘污泥运至堆肥场进行好氧发酵制成有机肥。?病牛医疗处置产生医疗垃圾为防疫废物和废胎盘,委托哈尔滨国环医疗固体废物无害化集中处置中心有限公司进行处置。

办公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由养殖场清运至垃圾填埋场。

病死牛处置按照《病害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生物安全处置规程》(GB16548 -2006)规定进行。

通过以上措施,建设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得到了妥善处置和利用,不会对环境产生有害影响。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根据调查及现场勘查,项目建设期没有产生环境污染事故,没有环境信访案件发生。根据监测结果,项目产生的废水、地下水、废气、噪声及固体废物的处理、处置均达到了环评及批复的要求,同时也满足环境保护规定的各类污染物的验收执行标准。本项目建设对当地环境质量及周边环境敏感目标影响较小。

六、验收结论及后续要求

按《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中所规定的验收不合格情形对项目逐一对照核查,该项目环境保护审批手续齐全、管理规范,根据验收监测结果及现场核查,该项目按照环评及其批复的要求落实了环保设施,环境管理规范,主要污染物达标排放,具备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同意通过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后续要求:

1、加强环保设施的日常维护和运行管理,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2、进一步完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落实事故污染防范措施,定期开展环境风险应急演练,避免发生环境污染事故。

3、做好企业环境信息公开工作,定期公布企业环境信息。

七、验收人员信息

序号

姓名

单位

职务/职称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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