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春县石鼓镇吾江村2018年度水土保持生态村建设项目的中标结果公告
永春县石鼓镇吾江村2018年度水土保持生态村建设项目的中标结果公告
投标邀请书
致:永春县行政区域内各投标单位
本招标项目永春县石鼓镇吾江村2018年度水土保持生态村建设项目已批准建设,并完成前期准备工作,项目业主为 永春县石鼓镇吾江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 上级补助及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邀请招标。
一、工程概况
1.招标编号:永水招字【2018】1-15号
2.工程规模:控制价55.5366万元
3.招标内容及招标范围: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等有关说明。
4.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5.资金来源:上级补助及自筹
6.质量标准: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合格标准。
7.工期要求: 30日历天
二、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
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含三级)资质企业且在永春县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
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项目经理应持有水利水电或水利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含年龄不超过60周岁临时建造师);
(1)根据《关于做好取得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有关管理工作的通知》(闽建筑[2013]41号)及相关文件规定,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为二级临时注册建造师的,应符合以下要求: ①已按规定在2013年12月31日前提出延续注册申请或者已办理完延续注册的二级临时注册建造师;②已提出申请但还未办理完成延续注册的二级临时注册建造师,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福建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中心出具的延续注册受理证明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2)根据《关于开展一级注册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延续注册及执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筑函[2015]6号)及相关文件规定,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为一级临时注册建造师的,应符合以下要求: ①已按规定在2015年2月28日前提出延续注册申请或者已办理完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②已提出申请但还未办理完成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服务中心出具的延续注册受理单,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4.拟派项目经理应持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资质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5.拟派的技术负责人、质检员、材料员、施工员应具有相应职称证书或岗位证书。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其他资格要求: 1)无违法违规书面档案记载,若被纳入违法违规书面档案记载的企业法人、拟派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在其被限制生产经营活动期间,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2)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若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3)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若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8.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8.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2018年11月 11日17时前 ;
8.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壹万元整 ;
8.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电汇或转账、银行保函、泉州市水利年度保证金 。投标申请人应于开标前一天,由企业法人所在地基本帐户开户行汇到(以银行实时对账单为准)招标人指定账户:
帐号一
帐户名称:永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春县支行
帐号: 135*****040066660
帐号二
帐户名称:永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春支行
8.3.1汇款凭证上用途栏应注明本招标编号 (永水招字[2018]1-15号)并要求提交受理银行录入凭证。银行保函形式:须附上企业基本开户行的银行保函凭证(保函应体现招标编号(永水招字[2018]1-15号)原件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银行保函能够通过互联网且无需任何授权即可在相应银行的官方网站验证真伪,并在保函上写明网址,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8.3.2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适用于已实行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的地区):适用于在泉州市水利交易中心缴纳的年度保证金。
9 本次招标工程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招标人采用资格后审的方法确定进入随机抽取名单的合格投标人。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方法: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 年 11 月 1 日08时00 分00 秒至2018年 11 月 5 日17 时00分 00 秒通过 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www.qzzb.gov.cn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4.2非电子标项目也需网上报名的说明
因原建设工程交易平台不能满足省数据接口2.0要求,无法将开评标中投标单位的企业信息及人员信息完整的传到省服务平台及监督平台,故开辟新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旧平台已关闭使用。新平台也全面支持非电子标项目的使用,但各投标单位仍需在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办理IKEY,在网站中进行投标报名,方能在开标数据中完成开标数据的填写。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 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人应以书面形式投标书于2018年 11 月 12 日08时30分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到永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提交。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时应持本工程投标报名回执,未能出示投标报名回执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招投标活动日程安排(北京时间)及地点
内 容 | 时 间 | 地 点 | 主 持 |
获取招标文件 | 2018年11月1日08时00分至 2018年11月5日17时00分止 | 代理机构 | 招标 代理 机构 |
提交质疑书 | 2018年11月6日12时00分止 | ||
发布答疑纪要 | 2018年11月7日09时00分至 2018年11月7日17时00分止 | ||
递交投标文件 (投标截止期) | 2018年11月12日08时30分至 09时00分止 | 永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开标 | 2018年11月12日09时00分始 |
六: 本次招标公告、文件的发布、澄清、投标质疑、答复等招投标信息,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上发布,在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www.qzzb.gov.cn)”上发布。请各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到招标代理机构处领取相应的书面文件,并及时认真查阅,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的损失,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均不承担。.
招标人:永春县石鼓镇吾江村民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东霖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地址:永春县 地址:永春县五里街镇通贤路11号402室
邮编:362600 邮编:362600
查询电话:180*****699 查询电话:****-********1
E-mail: E-mail: ycqcdl@126.com
传真: 传真:****-********
联系人:苏荣德 联系人:小黄
2018年10月31日
监督部门:永春县水利局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永水招字[2018]1-15号
1、 永春县石鼓镇吾江村2018年度水土保持生态村建设项目 项目于 2018年 11 月12 日在 永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标,已由评标委员会评审完毕,现将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2、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
中标候选人排序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中标候 选人名称 | 福建省金正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福建景方建设有限公司 | 福建泽宏建工有限公司 |
中标价 | 51.5380万元 | 51.5380万元 | 51.5380万元 |
项目负责人姓名 | 潘耿春 | 史育彬 | 涂金保 |
证号编号 | 闽********2362 | 闽********1794 | 闽********336 |
项目技术负责人姓名 | 徐蓉 | 蔡志芳 | 胡秋平 |
质量标准 | 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合格标准 | ||
工期 | 30日历天 |
3、评标办法:采用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
4、监督部门:永春县水利局 ****-********
5、被确定为废标的投标人名称及原因: 无。
6、评委名单:林文理、林福群、吕小斌
以上中标候选人结果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限自2018年11月13日08时00分至2018年11月16日08时00分。对中标候选结果有异议者,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单位提出异议。
招标人:永春县石鼓镇吾江村民委员会(公章)招标代理机构: 东霖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公章)
联系电话: 180*****699 联系电话: ****-******** ;
联系人: 苏荣德联系人: 陈先生
2018年11月12日
中标结果公示
工程名称 | 永春县石鼓镇吾江村2018年度水土保持生态村建设项目 | |||||
开标时间 | 2018年11月12日09时00分 | |||||
招标人 | 永春县石鼓镇吾江村民委员会 | |||||
地址 | 永春县 | 联系电话 | ||||
中标人 | 福建省金正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中标价 | 51.5380万元 | |||
项目负责人 | 潘耿春 | 证号 | 闽********2362 | |||
监督部门 | 永春县水利局 | 联系电话: | ||||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林文理、林福群、吕小斌 |
在中标结果公示期内无投标单位提出异议,现将中标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限自2018年11月16日09时00分至2018年11月26日09时00分。
招标人: (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永春县石鼓镇吾江村民委员会 东霖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11月16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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