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户外公益广告(高炮)宣传(二次)中标结果

高速公路户外公益广告(高炮)宣传(二次)中标结果

高速公路户外公益广告(高炮)宣传项目(二次)

项目成交公告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高速公路户外公益广告(高炮)宣传项目(二次)

项目编号:czcg201811-019

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18年11月09日

采购日期:2018年11月14日

成交供应商名称:安徽浩然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滁州市来安县新安镇裕安西路188号

一标段成交金额:*******

二标段成交金额:249800元

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详见附件。

评审委员会名单:戴宝莹 芦炳利 张彩霞 朱献忠 李成斌

采购人名称:中共明光市委宣传部

地址:明光市

联系人:李成斌

联系方式:139*****918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安徽天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项目负责人: 王芳联系电话:189*****485

收费标准:国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收费标准50%计取

一标段、二标段合计收费金额:(含专家费用 26145元

公告期限:20181116日至20181119日(1个工作日)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中共明光市委宣传部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明光市政府大楼11楼中共明光市委宣传部,联系电话:139*****918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机构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

特此公告。

中共明光市委宣传部

2018年11月16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宣传 高炮 公益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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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天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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