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浪县公用事业管理局庄浪县城区生活污水处理厂提标扩建项目PPP项目社会资本方采购中标结果公示
庄浪县公用事业管理局庄浪县城区生活污水处理厂提标扩建项目PPP项目社会资本方采购中标结果公示
文章基本信息 | |||
采购类别: | 中标公告 | 招标编号: | |
采购人: | 庄浪县公用事业管理局 | 代理机构: | 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采购预算:(万元) | 6111.58 |
庄浪县城区生活污水处理厂提标扩建项目PPP项目社会资本方采购中标结果公示
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庄浪县公用事业管理局的委托对庄浪县城区生活污水处理厂提标扩建项目PPP项目社会资本方采购以公开招标形式确定社会资本方,该项目已于2018年9月5日15时00分在庄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三家(一家联合体)申请人进行资格预审。2018年10月8日15时00分在庄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已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人进行了公开招标,10月9日发布了预中标结果公示。2018年10月25日、2018年10月26日进行了采购结果确认谈判工作,通过谈判,采购结果确认谈判工作组与甘肃省水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甘肃水利工程地质建设有限责任公司(联合体)率先达成一致。现将中标结果公示如下:
1.招标文件编号:ZDPA-2018-0073-1
2.项目预算价为:6111.58万元
3.中标结果内容:
(1)新增建设内容
本项目主要是针对现有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及设计处理规模进行提标及改造。工艺流程:本项目提标改造工程污水二级处理工艺采用A2O活性污泥法底部曝气工艺,深度处理工艺采用高密度沉淀池+反硝化滤池工艺,尾水消毒工艺采用电解法次氯酸钠消毒工艺,污泥处理工艺采用机械浓缩脱水处理工艺。处理标准:本项目提标改造后的出水水质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
建设内容:①新建构建筑物有:A2O池、二沉池、剩余及回流污泥泵池、中间水池、高密度沉淀池、反硝化V型滤池、除臭车间、废水缓冲池、碳源投加间。②改造构建筑物有:粗格栅及提升泵房(更换设备)、配水井(改造管径)、CAST生物反应池(改为A2 O池)、加氯间(更换设备)、污泥脱水机房(更换设备)、鼓风机房(更换设备)、锅炉房(更换设备)。
最终建设内容以施工图设计图纸批复文件为准。
(2)项目合作期限:项目合作期限为30年,其中建设期1年,运营期29年。合作期内,项目公司负责污水处理厂的运营管理及养护维修。合作期满后,项目公司将资产使用权等相关权利无偿移交给政府。
(3)运作模式:本项目拟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以下简称“PPP”)模式中的ROT(改建-运营-移交)”模式运作。
4.项目中标价:
污水处理服务费补贴单价:(1.25元/m3)
5.项目中标社会资本方:
成交供应商名称:甘肃省水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甘肃水利工程地质建设有限责任公司(联合体)
牵头人:甘肃省水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贡元巷街道张掖路29号
法人代表:徐崇锋
联系人电话:139*****096
成员单位:甘肃水利工程地质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法人代表:郭金喜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红山西路28号
联系人电话:139*****285
6.公示日期:2018年11月17日
7.评审委员会成员:徐成龙、马辉、苏国强、李必成、李晓军、张林强、马爱民
8.项目招标结果确认谈判工作组成员:
组长:县政府副县长:赵志刚
副组长:县发改局项目办主任:吴小刚
县财政局副局长:柳三勤
县住建局副局长:张明军
县审计局副局长:朱巧玲
县物价局副局长:陈江东
县公用局局长:张晓峰
组员:水洛镇党委副书记:刘安东
县监察委副主任:陈 伟
县水务局副局长:李金祥
县执法局副局长:张润祥
县司法局副局长:史济益
县环保局环境监察大队队长:魏淑媛
县法制办主任:朱介芳
县公用局副局长:刘鸿彦
水投庄浪公司党支部书记:柳 辉
法律顾问:雷青霞
财务顾问:朱 君
PPP项目咨询机构:杨彦昭
PPP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王 亚
9.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庄浪县公用事业管理局
地 址:庄浪县城区
联系人:张先生 韩先生
10.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平凉市崆峒区宝塔北路单家川小区3号楼1单元102室
联系人:刘经理
电 话:180*****821
(盖章最后定稿庄浪污水PPP)招标文件.pdfGZ10.26谈判备忘录.pdfGZ10.25谈判备忘录.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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