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智能快运系统(ART)T1线项目/评标结果公示
宜宾市智能快运系统(ART)T1线项目/评标结果公示
1.招标条件: | |||
1.1本招标项目宜宾市智能快运系统(ART)T1线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宜宾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宜宾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宜宾市智能快运系统(ART)T1线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批复、宜发改发[2018]420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宜宾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和争取上级补助(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宜宾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宜宾市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宜宾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宜发改发[2018]420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自行招标;?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天正建设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标段划分:监理一个标段 2.2建设地点:宜宾市叙州区、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 2.3建设内容及规模:线路总长17.7Km,主线全长16.1Km,共设站14座,均为地面站,平均间距约1.1Km,其中地面线约15.7Km,高架线约0.4Km;支线全长约1.6Km,设站2座,均为地面站,站间距约1.2Km。全线设定临修车辆段1处,在车辆段内新建控制中心。采用100%低地板智能轨道交通车辆。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车站16座、新建区间(新建高架桥1座)、通信系统、运行控制(信号)系统、供电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安防与门禁、通风/空调/供暖系统、自动售检票系统、站内客运设备/站台门、运营控制中心,车辆基地(1处)以及景观工程等。 2.4计划工期:施工工期:540日历天(其中2018年11月30日前完成企业服务中心站至酒都路站的全部施工任务);监理服务期:开工至工程缺陷责任期结束。 2.5招标范围:宜宾市智能快运系统(ART)T1线项目的工程监理,新建市政道路、车辆站台、车辆段、高架桥、机电配套系统安装及调试、既有市政道路、桥梁设施正常运行等项目施工监理,包含但不仅限于项目土建主体、附属结构、预设预埋管线和第三方监测、检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的监理。包括前期准备、施工及保修阶段的质量控制、投资控制、进度控制、组织协调、协助招标、合同管理、安全文明施工监理等全过程监理。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近5年已完成不少于1个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3?本项目允许符合资质要求的所有投标人参与投标,但在同等条件下,优选确定在宜宾市本地注册企业为中标人; □按照宜府函﹝2016﹞128号规定,本项目只允许在宜宾市本地注册且符合资质要求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3.4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1(具体数量)个标段。 3.5省外建筑业企业中标后,按照川建建发〔2016〕473号文要求,须10个工作日内在项目所在地的市、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登录省信息一体化平台,如实填报与投标文件相一致的项目人员信息。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10-25 00:00至2018-10-29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www.ybsggzyjyxxw.com),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在网上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他招标资料;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的企业需要按照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并在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4.2 电子化交易技术服务费 200 元。 4.3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11-15 09:00。 5.2 递交方式: 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网址为http://www.ybsggzyjyxxw.com,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现场光盘递交: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递交,地点为宜宾市南岸叙府路西段13号宜宾市政务服务中心东楼"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本项目开标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标书递交方式分为网上递交和现场光盘递交两种方式,具体方式以招标文件的规定为准。 | |||
6.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在除在四川省指定媒体上发布外,须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发布公告的所有媒介名称)上发布。 | |||
7.特别提示事项: | |||
为进一步促进充分竞争,尽可能降低交易成本,切实方便广大投标人投标,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现已全面推行电子化,并已启动开展异地远程投标工作。相关单位或个人如需参加宜宾市的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应提前办理数字证书、开通网上银行、提交远程投标申请等相关事宜,其具体办法详见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相关公告,或电话联系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话:0831—*******、*******)。 | |||
8.联系方式: | |||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宜宾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天正建设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宜宾市翠屏区航天路中段4号莱茵河畔小区阳光半岛独幢商业六1-3层独幢商业6号 地址: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南岸三江口片区龙湾一号7幢第16层一单元1号、2号、3号 邮编:****** 邮编:****** 联 系 人:甘发达 联 系 人:李佳丽 电话:0831-******* 电话:0831-*******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网址:/ 网址:/ |
注:1.实行电子评标的,中标候选人公示的内容作为评标报告的一部分,由评标软件自动生成,评标委员会复核,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电子签名和签章确认;还没有实行电子评标的,招标人应根据公示标准文本要求,严格按评标报告和投标文件真实完整地填报公示信息,不得隐瞒、歪曲应当公示的信息,并对填写的中标候选人公示内容的完整性、真实性、准确性和一致性负责。表中所有空格内容均须填写,不得空白,如确实不须填写或无法填写,应在空格中填写“无”。
2.中标候选人是联合体的,“中标候选人名称”中联合体各方的名称均应填写。
3.表中的“中标候选人类似业绩”和“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 应填写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所附所有业绩。
4.表中的“项目负责人”施工招标指项目经理、 监理招标指项目总监等;表中的“项目技术负责人”是指项目主要技术人员或项目总工,如设计中只有多个专业技术负责人,应都作为项目技术负责人,扩展表格,分别填写。
5.表中的“开工日期”和“竣工日期”、“交工日期”以各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相关规定为准。
6.日期(年月日)的格式统一以阿拉伯数字表示。如:2015年9月1日,填写为********;又如2015年9月,填写为******;再如2015年,填写为2015,2015/9/15 9:00:00填写为******15-9:00:00。
7.表中的“合同价格”,是指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完成了包括缺陷责任期内的全部承包工作后,发包人应付给承包人的金额,包括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按合同约定进行的变更和调整。元指人民币元。
8.表中的“建设规模”采购招标应填写主要货物的数量、类型、规格等技术参数。
9.参与投标的所有投标人都需要公示,除中标候选人之外,其他投标人在“其他投标人(除中标候选人之外的)评审情况”中填写。没有被否决的投标,填写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元)、经评审的投标价(元)、综合评标得分;被否决的投标,填写投标人名称、否决投标依据条款、否决投标理由、备注。
10.所有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含业主评标代表)都需要填写;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多个单位的,都需要填写。
11.投标人认为评标委员会对本单位的评审可能存在错误的,可以在公示期内要求招标人提供评标报告中关于本单位的评审内容,招标人在收到投标人申请之日起,3日内予以答复。招标人不得泄露其他投标人相关的评标内容。
12.中标候选人公示纸质文本招标人须加盖单位公章,多页还应加盖骑缝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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