峰牧种鸡场孵化生产线建设中标结果
峰牧种鸡场孵化生产线建设中标结果
根据重庆市农业委员会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17年农业行业管理与服务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渝农发〔2017〕53号)精神,2017年石柱县设施农业示范项目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业主申报,县农委组织专家评审通过,拟同意实施《峰牧种鸡场孵化生产线建设项目》,现对该项目进行公示,如公示无异议,将上报市财政局和市农委备案,并批复实施。
公示期:2018年11月14日~2018年11月22日。
县纪检组:谭洪川 ********
县农委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彭家顺 ********
地址:石柱县南宾街道南宾路3号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农业委员会
2018年11月14日
附件1:峰牧种鸡场孵化生产线建设项目公示表单位:万元
区县 | 项目主管部门 | 项目名称 | 项目实施单位 | 投资总额 | 财政补助金额 | 建设地点 | 建设内容 | 财政支持环节和补助标准 | 绩效目标 | 备注 |
石柱县 |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农业委员会 | 峰牧种鸡场孵化生产线建设项目公示表 | 重庆峰牧渝凤家禽有限公司 | 30 | 15 | 石柱县大歇镇双会村生基组 | 1、购置青岛兴仪电子设备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EIFDT-90720巷道孵化机1台,包括上蛋车12辆,蛋盘100套。 2、购置青岛兴仪电子设备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EICXDH-15120环流出雏机2台,包括出苗筐90套。 3、购置V-0.25/B型加压机1台; 4、购置机动7560型巷道孵化车(含蛋盘) 4台; 5、购置R61065AZLD型备用发电机组1台。 | 巷道式孵化机1台,投资金额13万元,补助标准为65%,补助额度为8.5万元;环流出雏机2台,投资金额7万元,补助标准为57%,补助额度为4万元;孵化车4台,投资金额为3万元,补助标准50%,补助额度为1.5万元;自备120千瓦发电机组一台,投资金额2.8万元,补助标准56%,补助额度为1万元。 | 1、绩效目标 (1)、建成全自动鸡苗孵化生产线一条,包括新增设孵化机1台,出雏机2台,于2019年春投入使用。 (2)、2019年孵化出苗100万羽,创产值300万元,利润50万元。 (3)、带动发展50户从事土鸡养殖。 2、直接经济效益 本项目建成后,年孵化鸡苗100万羽,产值300万元,利润50万元,经济效益可观。 3、社会及生态效益:本项目建成后,一是为我县土鸡养殖户提供充足、优质、价廉的商品鸡苗。二是减少外地采购鸡苗带来的交通、物流成本和疫情防控风险。三是为我县今后新品种、新技术提供试验饲养基地,为农户养殖少走弯路,降低养殖风险,提高养殖效益。也为我县土鸡养殖产业逐渐走上规模化方面奠定种苗供应基础。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明显。 |
说明:本表所有内容按照实施方案过录,填报内容与实施方案主要内容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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