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公安刑事技术设备中标结果

公安局公安刑事技术设备中标结果



漳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漳州市公安局

乙方:北京鼎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大型企业无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600]FJGC[GK]*******的漳州市公安局公安刑事技术设备货物类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通用填空无)}}。

2、合同标的


包号品目号品目名称商品名称数量计量
单位
产地
类型
单价金额品牌型号技术
指标等
22-1物证检验鉴定设备单反相机1国内3100031000索尼定制
22-2物证检验鉴定设备智慧全物证发现系统1国内550000550000猎踪定制
22-3物证检验鉴定设备模糊图像处理系统1国内529000529000定制定制
22-4物证检验鉴定设备视频勘查箱1国内3000030000定制定制
22-5物证检验鉴定设备视频研判工作站1国内4000040000戴尔DELL T7820
22-6物证检验鉴定设备模糊图像处理移动工作站1国内4000040000戴尔定制
22-7物证检验鉴定设备磁盘阵列柜1国内9000090000戴尔DELL T440
合计:*******.00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壹佰叁拾壹万元整元(¥*******.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30 ) 天内交货;

4.2交付地点: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瑞京路203号漳州市公安局刑侦支队;

4.3交付条件:到货并安装、验收完毕付合同款。。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参见乙方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文件。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设备到货后、甲方和我公司技术人员参加该设备在供货商所在地或交货地进行的设备到货检查。检查前我方将提前通知甲方派人员参加。在仓库或工地现场进行的开箱检验由甲方、我公司工程等人员共同参加。对设备的内外包装设备外观进行检查。若发现设备短缺和外观破损,我公司将及时处理。验收结果经双方确认后,双方代表必须按规定的验收交接单上的项目对照本合同填好验收结果并签名盖章。。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支付期次支付比例(%)支付期次说明
195中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合格设备,安装并调试完成后,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持有正式发票和用户所开具的验收合格证明支付合同款的95%。
25余款待质保期满一年后无质量及售后等问题一次性无息付清。

8、履约保证金

无。

9、合同有效期

合同签订之日起36个月。

10、违约责任

1.因乙方原因造成货物延误,每延误满一周,应向甲方支付延期交货货物总值5%的违约金。但违约金总值不超过该批(次)货物总值的20%。当乙方的某一批货物交货时间延迟超过一个月时,除应按规定向甲方支付延迟交货违约金外,甲方有权通知终止本合同并要求赔偿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2.当乙方发生违约时,乙方的质量合格证金或甲方未支付的货款可以作为上述违约金的一部份、由甲方直接扣抵。。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乙方须保障甲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指控。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与甲方无关,乙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责任与一切费用。如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的,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陆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无。

甲方:漳州市公安局乙方:北京鼎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漳州市芗城区丹霞路96号住所:北京市海淀区地锦路9号院9号楼4层101,100095
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于晴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李庆辉
联系方法:187*****494联系方法:139*****974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建设银行北京市上地支行营业部
账号:
账号:****************6615


签订地点:福建漳州市公安局

签订日期:2018年11月19日


签订日期:2018年11月19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货物 刑事技术 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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