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市蚶江镇2017年土地整理项目的中标结果公告
石狮市蚶江镇2017年土地整理项目的中标结果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石狮市蚶江镇2017年土地整理项目已由泉州市国土资源局以泉国土资[2017]480号、泉财综[2018]622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石狮市蚶江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源上级补助,招标人为石狮市蚶江镇人民政府,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石狮市蚶江镇;
2.2. 工程建设规模:工程造价约600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招标范围和内容:原条石排灌渠清淤5165m,新建M7.5浆砌条石排灌渠2765m,原条石斗渠清淤1335m;农沟清淤405m,新建干砌条石农沟3180m;新建灌溉跌水18个,灌溉涵管39座,放水口91个,排水跌坎8个,排水涵管8座;修建砼路面田间道880m;修建条石路面田间道4975m;修建毛条石人行道步道480m,修建青石板人行步道280m;新建倒车转台1个,错车道10个,交汇口18个,下田坡道Ⅰ型37个,下田坡道Ⅱ型80个;新建标志牌1座。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90个日历天;其中关健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无。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一个标段;
2.7. 质量要求:符合《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验收规程》、《福建省省级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验收暂行办法》以及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达到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推动全省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闽建筑[2015]35号文)和《关于规范省外入闽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工作的通知》(闽建办筑[2015]13号文)规定:省外建筑企业到我省开展建筑活动(含参加房建和市政工程招投标活动)实行信息登记。省外建筑企业应当登录福建住房和城乡建网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的相应信息系统(下称“省外信息登记系统”),填报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并对填报信息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在我省开展建筑活动的省外建筑企业信息以“省外信息登记系统”所登记的信息为准。对投标人的要求执行《福建省建设工程责任主体不良记录“黑名单”管理实施办法(试行)》(闽建[2016]5号文)。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一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一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1月1日08时00分00秒至2018年11月6日17时30分00秒通过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qzzb.gov.cn)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电子标书制作软件 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8年11月13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必须严格按照“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的操作规程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对做好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固化加密和上传,投标文件以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的最后一份文件为准。
6.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7.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7.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申请人应于截标前,由企业法人所在地基本账户开户行汇往招标人指定账户。
7.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拾万元(¥100000元)。
7.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采用现金、银行保函或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www.qzzb.gov.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石狮市蚶江镇人民政府
地址: 石狮市蚶江镇 ,邮编: 362700
电话: ****-********
联系人: 林工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晋江市青阳街道金明花园F幢9-10梯3层,邮编:362200
电子邮箱: ********58@qq.com
电话:138*****562,传真:****-********
联系人: 小刘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网址: http://www.qzzb.gov.cn/
联系电话: ****-********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石狮市国土规划和房产管理局
地址:石狮市公务大厦417
联系电话:0595-********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石狮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石狮市新行政服务中心5楼(石狮市环湾大道锦峰花苑)
联系电话:****-********
中标候选人公示
石狮市蚶江镇2017年土地整理项目公开招标于2018年11月13日在石狮市新行政服务中心5楼(石狮市环湾大道锦峰花苑)开标现场开标,已由评标委员会评审完毕,现将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1、 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
排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项目 负责人 | 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证号 | 投标报价 (万元) |
1 | 福建特美工程有限公司 | 林佳丽 | 闽********8760 | 542.0710 |
2 | 中发腾龙建设有限公司 | 陈生辉 | 闽********7436 | 542.0710 |
3 | 聚煌集团有限公司 | 陈恩 | 闽********0095 | 542.0710 |
2、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3、被判定为废标的投标人名称、原因及依据
投标人名称 | 评审 结果 | 原因 | 依据 | 备注 |
/ | / | / | / |
4、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林海、张丽容、周剑峰、李思扬、潘春硕。
5、公示时间:2018年11月15上午8:00至 2018年11月19日下午17:30
6、联系方式
招标人:石狮市蚶江镇人民政府
地址:石狮市蚶江镇,邮编:362700
联系人: 林工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晋江市青阳街道金明花园F幢9-10梯3层,邮编: 362200
电话: 138*****562
联系人: 小刘
见证单位:石狮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办公地址:石狮市新行政服务中心5楼(石狮市环湾大道锦峰花苑) 联系电话:****-********
7、异议提出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
8、行政监督部门
名称:石狮市国土规划和房产管理局 办公地址:石狮市公务大厦417
联系电话:0595-******** 日期:2018年11月14日
中标结果公示
石狮市蚶江镇2017年土地整理项目已于2018年11月15日公示中标候选人,现中标结果公示如下:
1、 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人
中标人 | 福建特美工程有限公司 | 中 标 价 | 542.0710万元 |
项目负责人 | 林佳丽 | 证 号 | 闽********8760 |
2、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3、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林海、张丽容、周剑峰、李思扬、潘春硕。
4、公示时间:2018年11月20上午8:00至 2018年11月29日下午17:30
5、联系方式
招标人:石狮市蚶江镇人民政府
地址:石狮市蚶江镇,邮编:362700
联系人: 林工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晋江市青阳街道金明花园F幢9-10梯3层,邮编: 362200
电话: 138*****562
联系人: 小刘
见证单位:石狮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办公地址:石狮市新行政服务中心5楼(石狮市环湾大道锦峰花苑) 联系电话:****-********
6、异议提出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
7、行政监督部门
名称:石狮市国土规划和房产管理局 办公地址:石狮市公务大厦417
联系电话:0595-******** 日期:2018年11月19日
标签: 土地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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