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一人一艺”全民艺术普及工程服务资格认定项目的合同公示

宁波市“一人一艺”全民艺术普及工程服务资格认定项目的合同公示

一、 采购人名称:宁波市文化馆

二、 供应商名称:宁波市江北区赏越轩越剧社

三、 采购项目名称:宁波市“一人一艺”全民艺术普及工程服务资格认定项目

四、 采购项目编号:NBTC2018CG1035

五、 合同编号:2018-36063

六、 合同内容:

标项序号标项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元)合同总额(元)预算金额(元)
1宁波市“一人一艺”全民艺术普及工程服务资格认定项目
1
20000.00700000


付款方式、售后服务、违约责任详见合同附件。

服务要求或标的基本概况:

1、服务机构为甲方经过公开招标通过的服务资格认定机构。

2、服务机构需制定年度公益计划,活动前在宁波市全民艺术普及公共平台发布活动信息。

3、活动完成后机构应整理课程表、签到表、教师备课教案、现场照片、签到册、展览海报、媒体宣传等台帐资料。

4、现场必须有宁波市全民艺术普及标志。


七、 其它事项:

(一)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对乙方开展的公益项目进行监督,对服务过程中不符合质量和数量等要求的,有权终止其协议。

2、甲方对乙方公益服务项目进行考核审定不通过,有权不予发放服务费用。

3、甲方利用自身平台,积极为乙方开展的公益项目进行宣传。

(二)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有权在举办公益项目的同时开展自身的市场项目,但必须与公益项目明确区分。

2、乙方不得将市场收费项目充当公益项目。

3、乙方必须于2018年11月25日前,向甲方提供开展公益项目的课程表、服务汇总表、服务内容(培训教案)、学员签到表、现场照片、展览海报、媒体报道、活动情况文字介绍等甲方要求的完整台帐资料,纸质稿(加盖章)和电子稿各一份。

4、合同期限内,乙方有权将全民艺术普及相关标识作为公益性活动宣传使用。


八、 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宁波天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燕平

联系电话:131*****807

传真: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江南路599号科技大厦四楼

2、采购人名称:宁波市文化馆

联系人:徐苑芳

联系电话:182*****290

传真:

地址:宁波市药行街117号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联系人:

监督投诉电话:

传真:

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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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认定 艺术 宁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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