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田至交雨机耕道工程中标结果
大田至交雨机耕道工程中标结果
工程项目
罗甸县班仁乡人民政府的罗甸县班仁乡大田至交雨机耕道工程
招 标 人
罗甸县班仁乡人民政府
代理机构
贵阳卓信建设技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
2010年5月20日
开标地点
贵阳卓信建设技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第一中标候选人
四川省泸县第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技术分1
技术分2
技术分3
技术分4
技术分5
技术分6
技术分7
技术分8
技术分9
技术分10
技术分11
技术分12
技术分13
技术分14
技术分15
商务分
总 分
94.65
项目经理或总监
报 价
745339.19元
第二中标候选人
四川省恒沣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技术分1
技术分2
技术分3
技术分4
技术分5
技术分6
技术分7
技术分8
技术分9
技术分10
技术分11
技术分12
技术分13
技术分14
技术分15
商务分
总 分
93.35
项目经理或总监
报 价
753400元
第三中标候选人
四川三和恒生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技术分1
技术分2
技术分3
技术分4
技术分5
技术分6
技术分7
技术分8
技术分9
技术分10
技术分11
技术分12
技术分13
技术分14
技术分15
商务分
总 分
91.84
项目经理或总监
报 价
758479.19元
公 示 期
2010年5 月 25 日至2010年 5月 27 日
公示说明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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