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宝市产业集聚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项目竞争性谈判结果公示
灵宝市产业集聚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项目竞争性谈判结果公示
灵宝市产业集聚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项目
竞争性谈判结果公示
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灵宝市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的委托,就灵宝市产业集聚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按规定程序于2018年11月19日进行了谈判。根据谈判委员会提供的谈判报告,现将本项目的中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灵宝市产业集聚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项目
二、谈判编号:灵公资采【2018】163号、灵财竞谈采购【2018】298号
三、项目概况:
项目范围:完成灵宝市城东产业集聚区、豫灵产业集聚区12.38平方公里土地集约利用全面评价技术工作 (详见谈判文件);
四、竞争性谈判公告发布媒体及日期:
2018年11月07日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五、谈判信息:
1、谈判日期:2018年11月19日
2、谈判地点:灵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灵宝市金城大道信用联社12楼)
3、评标专家:严瑞玲、王红、丰世云。
六、中标候选人:
第一成交候选人:河南兰德土地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668000.00元
第二成交候选人:安阳市金土地价评估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投标报价:672000.00元
第三成交候选人:郑州鑫泰睿土地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675000.00元
七、代理费用收费标准及收费金额:
代理费用收费标准:按照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及国家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的规定计取。
八、本次谈判联系事项:
招标人:灵宝市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150*****158
监督部门:灵宝市政府采购办公室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灵宝分公司
地址:灵宝市天瑞大酒店八楼
联系人:刘女士
各响应人对以上谈判结果如有异议,请于本谈判结果公示公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出书面质疑(本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明(原件)一并递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将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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