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公布部重点实验室(国土资源领域)评估结果的通知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公布部重点实验室(国土资源领域)评估结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中国地质调查局及部其他直属单位,各派出机构,部机关各司局,有关单位:

  根据《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重点实验室评估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厅函〔2018〕210号)及相关要求,部组织专家对运行3年以上的35个部重点实验室(国土资源领域)进行了评估。评估结果经公示无异议,现予以公布。

  通过评估的30个实验室进入自然资源部重点实验室管理序列。希望各实验室、依托单位和主管单位以此次评估为新的起点,针对评估专家组提出的问题和建议,研究制定具体措施和办法,提升创新能力和管理水平。

  各有关单位要深入学习贯彻《中共自然资源部党组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提升科技创新效能的实施意见>》(自然资党发〔2018〕31号)和《自然资源科技创新发展规划纲要》(自然资发〔2018〕117 号)有关要求,加快推进科技创新体制机制改革,面向自然资源部的新任务和新要求,充分发挥实验室等创新平台在聚集优秀人才、承担重大任务、推动学科发展、促进协同创新等方面的作用,为提升自然资源科技创新能力和水平作出更大贡献。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

  2018年11月14日

 ****************47124.doc" oldsrc="W****************47124.doc"> 附件 : 自然资源部重点实验室(国土资源领域)评估结果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评估 国土资源 实验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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