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秀山县钟灵水库干渠整治工程设计中标公示
重庆市秀山县钟灵水库干渠整治工程设计中标公示
拟中标结果公示表
(公示期:2018年11月22日—— 2018年11月26日)
项 目 名 称 | 重庆市秀山县钟灵水库干渠整治工程设计招标 | ||||||||
招标公告编号 | 090956 | ||||||||
招 标 人 |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钟灵水库管理所 | 联系电话 | |||||||
招标代理机构 | 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秀山县水利电力勘测设计院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重庆江源工程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重庆中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拟 中 标 人 | 秀山县水利电力勘测设计院 | 中标金额 | 初步设计批复的勘察设计费的85.60% | ||||||
公司注册号 | 组织机构代码 | / | |||||||
投诉受理部门 | 秀山县发改委 | 联系电话 | |||||||
秀山县监察局 | |||||||||
秀山县水务局 | |||||||||
招标人: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钟灵水库管理所 2017年11月21 日(单位公章) | 招标代理机构: 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 21 日(单位公章) |
备注: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标结果公示有异议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由招标人及其招标代理机构答复;对答复不满意的,才能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1号)执行和《重庆市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实施细则》(渝发改标[2014]1168号)执行。
2、项目如划分多个标段(合同包)的,应按不同合同段分别填写“标段(合同包)名称”、“中标候选人及排序”、“拟中标人”。自行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一栏不填。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重庆市秀山县钟灵水库干渠整治工程根据《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重庆市秀山县钟灵水库干渠整治工程立项的函》秀山发改函【2018】7号文件精神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钟灵水库管理所,资金来源为争取国家水利专项资金和项目法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可行性研究阶段、初步设计阶段、施工图设计阶段的勘察设计工作和现场勘察设计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灌区灌溉面积41470亩,整治总干渠11.237km,设计流量5.0m3/s,其中:渡槽7座,总长232m;隧洞7座,总长1710.63m;倒虹管1座,长609.648m。2、整治左干渠15.666km,设计流量3.0m3/s,其中:渡槽6座,总长161m;隧洞4座、总长1017m。项目预计总投资约6800万元。
2.2建设地点:重庆市秀山县钟灵镇、梅江镇、石耶镇、平凯街道。
2.3招标范围:重庆市秀山县钟灵水库干渠整治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初步设计阶段、施工图设计阶段的勘察设计工作和现场勘察设计服务。
2.4标段划分情况:本项目共计 1 个标段。
2.5计划工期:80日历天;收到中标通知书后50天内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可研批复后10天内完成初步设计报告及概算文件;初步设计报告审批后20天内向招标人提交施工图文件及工程量清单预算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3.1.1设计资质:具备独立企业法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行业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
3.1.2勘察资质: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勘察资质。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2.1若为联合体投标,必须满足上述3.1款勘察设计资质要求,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牵头单位必须为设计承包企业,并须签署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及其工作范围。
3.2.2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超过2家,并均为中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 10 月 30 日起,在重庆市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http://www.xsggzy.com,下同)直接下载招标文件、图纸、招标控制价、答疑补遗通知等相关招标资料全部内容。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都视为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全部知晓有关招标投标过程和全部内容及相关事宜。
4.2本项目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文件工本费;否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收其投标文件。
4.3本次招标活动不采用邮购方式购买招标文件。
4.4本招标项目实行现场报名,投标人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1款“投标保证金及提交与退还”的规定时间内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招标文件规定的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小时内递交了投标文件,视为获得投标资格。
5.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及地点
5.1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5.2投标和开标地点:重庆市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秀山县中和街道丹凤路15号宜欣宜景苑1幢)。
5.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重庆市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钟灵水库管理所
地 址:秀山县渝秀大道西段行政事业大厦8楼
联系人:王老师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新溉大道18号国宾城11栋13-8
联系人:肖老师
电话:***-********
传真:***-********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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