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中心2018年望城区精准扶贫辅具采购合同公告

长沙市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中心2018年望城区精准扶贫辅具采购合同公告

货物类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新增合同)

采购人(甲方):长沙市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中心合同编号: CSCG-DD-********0018-1
供应商(乙方):天津市泰斯特仪器有限公司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定点采购
(2)项目名称:2018年望城区精准扶贫辅具采购
(3)采购计划编号:CSCG-********0018
2.合同标的及金额

标段号标的名称总价
1辅具系列131985
合计金额小写:131985.00
合计金额大写:壹拾叁万壹仟玖佰捌拾伍元整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序号辅助器具名称规格型号天津泰斯特
数量单价(元)金额(元)
1普通轮椅46175036018000
2高靠背轮椅(带便盆)4625-23080024000
3功能轮椅4636-1146509100
4座便轮椅4633C155007500
5坐姿椅TC4031650650
6脑瘫儿童轮椅3628A36501950
7扭动式助行器5620E2100200
8不锈钢腋拐TC30321601260
9肘拐TC34113535
10手杖(单脚)TC3451020200
11三脚手杖TC32414040
12四脚手杖TC323740280
13凳拐TC04-1940360
14护理床TH02A-1410004000
15床用桌TC6103240720
16多功能床靠架TC8101110110
17防褥疮床垫QDC30027001400
18淋浴椅5802211402940
19坐便椅5722441305720
20洗漱类辅具套装/1300300
21语音闪光开水壶ZAJ-S301112803080
22语音带盲文电磁炉ZS-85A213807980
23语音带盲文电饭煲CFXB50-A13238012160
24语音带盲文电压力锅509D5838022040
25手持电子助视器EM-RV4VL1600600
26盲人听书机DP-LY4S203507000
27盲杖TC340430120
28盲表REJOIN-2563460240
29合 计
391
131985


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合同
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4.付款人及付款方式
(4.1)付款人:长沙市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中心通过131985元
(4.2)付款方式:约定支付分期及金额总支付次数1次第1次支付131985.00元,
支付说明


invalidmessage="最多只能输入1000个字">合同生效后,货物送达甲方指定地点,发到残疾人使用无异常后,通过当地残联对受助人进行100%的回访,市辅具中心进行抽访,残疾人满意率达到95%以上,视为验收达标,支付全部款项。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
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合同在第 1 次支付前组织验收
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生效
9、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2份, 采购人执1份 , 供应商执1份, 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其他约定内容


一、根据《关于印发长沙市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2018年“辅具适配”工实施方案的通知》(长残康发〔2018〕18号),由乙方承担项目内辅助器具的供货及相关服务。

二、乙方供应的辅助器具要符合中标产品名称、型号、规格、价格等要求(见招标公告)。

三、对乙方的服务要求

1、包装由乙方合理包装,适合水运或长途内陆运输,防潮、防湿、防震、防锈。

2、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所提供货物的技术文件,包括相应的中文技术文件,如: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或服务指南。这些文件应包装好随同货物一起发运。

3、货物的现场移动、安装、调试、启动监督及技术支持。

4、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需的专用工具和辅助材料。

5、在合同各方商定的一定期限内对所有的货物实施运行监督、维修,但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乙方在质量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

6、在乙方完成送货后的10个工作日内由专人进行回访,了解产品使用情况,解决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做到受助人满意为止,并做好回访登记和资料存档。收集残疾人对辅助器具的建议等,会同收货回执单一起反馈给甲方。

7、乙方必须提供完善的售后服务,包括配送、安装、调试、维修、更换等。

8、辅具使用及康复训练指导:辅具送达受助人一个月内,乙方须对所有受助人(或家属)进行免费的辅具使用及康复训练指导。受助人提出问题或要求,乙方应在5个工作日内及时妥善处理。

五、甲方负责辅具质量、售后服务的检查监督,向乙方及时反馈基层残联和受助对象的建议和意见。

六、验收

1、数量清点:在到货5个工作日内,由各区县(市)残联项目负责人对货物数量进行清点,签署收货回执单,该回执单仅作为甲方对乙方送货数量的清点说明,不作为甲方对货物质量的验收证明。

2、质量验收:项目任务完成后,通过区县(市)残联对受助对象发放问卷等方式进行100%回访,残疾人满意率达到95%以上,视为验收达标。

3、在验收中如发现因产品质量和服务引起问题的、产品质量合格率未达到95%,残疾人及区县(市)残联投诉两次(经确认的)及以上的,取消乙方下次项目竞标或续签合同资格并用适当方式公布于众。

七、付款方式

甲方收到乙方反馈的由各区县(市)残联签字盖章的收货回执单和辅助器具产品质量验收情况,验收后一次性付清全款。

八、此协议自签定之日起生效,至本次项目帐款结清日止。

此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补充协议,具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备案时间:2018-11-22(甲方盖章后自动生成)
合同签订地点:长沙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朱阳辉法定代表人:刘承新
委托代理人:张沙委托代理人:于树海
电 话:********电 话:********102
传 真:********传 真:********


开 户 银 行:


帐 号:



标签: 辅具 精准扶贫 辅助器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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