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文化云”公共文化服务管理平台场馆建设项目中标(成交)公告

“安徽文化云”公共文化服务管理平台场馆建设项目中标(成交)公告


“安徽文化云”公共文化服务管理平台场馆建设项目中标(成交)公告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安徽文化云”公共文化服务管理平台场馆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2018FACZ4627

财政编号:RWHF2018-1846

招标(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18年11月01日

开标(采购)日期:2018年11月22日

中标供应商名称:合肥合能计算机工程软件公司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合肥市寿春路356号徽商国际大厦806室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 肆佰捌拾贰万柒仟捌佰陆拾元(¥*******.00元)

中标供应商资料公示:点此浏览企业信息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安徽文化云”公共文化服务管理平台场馆建设等一项

评审委员会名单:徐志斌,范文豆,张梅,武锋,肖军

招标(采购)人名称:安徽省文化厅

地址:安徽省合肥中山路1号2号楼

联系人:肖军

联系方式:****-********

集中招标(采购)机构名称: 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合肥要素市场六楼

项目负责人:章景忠联系电话:****-************************

公告期限:2018年11月22日至2018年11月23日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节假日休息)向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要素市场A区639室,联系电话:****-********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处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三、其他

(一)中标通知书发出情况:

“安徽文化云”公共文化服务管理平台场馆建设项目中标通知书已发出,请中标(成交)供应商委派专人凭介绍信或公司授权书(须携带身份证)到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

特此公告。

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

2018年11月22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场馆 服务管理 公共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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