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城市清洁取暖试点城市技术支撑全过程服务合同公示

运城市清洁取暖试点城市技术支撑全过程服务合同公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合同双方就运城市清洁取暖试点城市技术支撑全过程服务项目的技术服务事宜,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一、服务内容、方式和要求运城市是国家第二批清洁取暖试点城市,在三年试点期内(2018-2019年度、2019-2020年度、2020-2021年度),乙方结合国家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环保部、国家能源局等部委和山西省政府的相关要求,对运城市清洁取暖试点城市工作进行技术支撑全过程服务工作,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服务:1、负责收集整理每年度清洁取暖试点项目资料,对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实施方案进行技术审核,制定清洁取暖年度项目实施计划表。2、及时了解跟踪财政部、住建部、生态环境部、国家能源局四部委的清洁取暖相关文件精神,从技术角度与市政府及相关单位沟通,组织邀请国家相关专家来运城市进行交流讲座(每年度不少于3次),加强运城市与四部委技术沟通力度。进行清洁取暖的宣传工作,印制宣传材料,组织培训会,协助搭建政府与用户、企业沟通平台。3、协助组织建立清洁取暖专家库;提出技术要求,分类组织清洁取暖企业入库;协助引导清洁能源产业企业落户运城。结合运城市能源补短板工作,通过设定地方产品使用标准、施工、运维企业准入条件等,引导督促地方能源生产企业和第三产业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弱到强,力争三年后达到先进性、可持续性、可推广性的要求。4、编制清洁取暖项目管理办法,对清洁取暖项目的实施全过程进行质量控制,在项目的立项、设计、设备、施工、验收、后评估等环节进行管理,对提交的技术文件进行审核。5、按照四部委下发的考核评价办法要求,收集整理清洁取暖相关政策文件、项目资料,编制年度自评估报告等文件,配合完成四部委的年度检查,且保障甲方通过经国家财政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能源局四部门(以下简称四部委)组织的最终评审考核工作。6、从技术角度向政府及相关部门提交编制清洁取暖试点城市必要的文件和材料,尽快完善政策文件体系,形成完整的清洁取暖项目管理体系,保障清洁取暖工作顺利推动。7、结合运城市自然资源、经济发展情况、行业发展水平、用户消费能力等,编制运城市清洁取暖技术目录、运行维护指南等技术标准文件,保障清洁取暖工作的技术落地、可实施和可操作性。8、结合运城市具体情况和百姓需求等各方面因素,建立运城市清洁取暖考核评价管理办法,对清洁取暖项目的实施效果进行后评估,实现项目最佳技术经济性。9、建立运城市清洁取暖监管平台,提出监管平台技术要求,协助政府开展平台建设单位遴选,指导平台运营,从技术层面监管示范项目监控系统接入情况,保障运维监管科学合理性。10、不断总结运城市清洁取暖试点城市工作经验、机制创新方式方法,每年向政府提交技术总结报告。总体验收前,编制试点城市总体验收材料,协助政府进行汇报材料编制,协助财务审计工作,总结提炼运城市清洁取暖可持续推广模式,提出具体实施方案,待中央补助资金试点期满后,能够继续推动清洁取暖工作顺利开展。11、日常工作期间,乙方安排不少于五人的专业技术人员常驻运城市办公,同时定期或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专家作为技术指导或技术支撑,实际工作中,按照有关部门要求,编制相关成果材料,并根据工作需要,进行完善或修编,保障运城市清洁取暖工作有序推进。12、预期成果:1、运城市2018-2019年度、2019-2020年度、2020-2021年度清洁取暖示范实施计划;2、运城市2018-2019年度、2019-2020年度、2020-2021年度清洁取暖示范工作总结报告;3、运城市2018-2019年度、2019-2020年度、2020-2021年度清洁取暖示范工作自评分表;4、运城市清洁取暖试点城市总结报告(2018-2021);5、运城市清洁取暖试点城市工作评分表(2018-2021);6、各年度检查及总体检查汇报PPT等汇报材料编制;7、运城市清洁取暖年度总结报告(2018-2019)(报政府);8、运城市清洁取暖年度总结报告(2019-2020)(报政府);9、运城市清洁取暖年度总结报告(2020-2021)(报政府);10、运城市清洁取暖技术目录;11、运城市清洁取暖项目管理办法;12、运城市清洁取暖运行维护指南;13、运城市清洁取暖宣传材料;14、上级部门及运城市要求的其他工作材料。二、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1、甲方按时向乙方提供有关该项目的基础资料,并配合乙方协调项目的具体实施;2、甲方按时拨付给乙方合同费用;3、乙方按时按质的完成本项目工作任务。三、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本合同自2018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在运城市履行。方式:按照相关政策要求的标准和时间,乙方完成对运城市清洁取暖试点城市工作进行技术支撑全过程的服务工作,编制完成全套申报材料并提交甲方(包括电子版和纸质版)。四、验收标准和时间在乙方服务期内,按国家相关政策文件要求的标准进行验收,通过国家财政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能源局四部门组织的最终评审考核工作。五、报酬及其支付方式1、本合同费用为人民币(大写)壹仟零捌拾万元整(¥ ********元)。合同金额包括基础数据收集整理、规划设计、申报方案及PPt的编制、现场汇报答辩、技术咨询费、税费、乙方人员差旅费、住宿费等相关的所有费用。2、支付方式(1)合同费支付方式第一次,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乙方开具发票给甲方,甲方支付乙方首付款人民币(大写)伍佰捌拾万元整(¥ 580万元);第二次,乙方完成2018-2019年度所有技术资料编制并提交给甲方,指导甲方完成项目验收工作,并完成框架协议确定的工作内容,同时甲方通过四部委组织的2018-2019年度考评合格后,且乙方向甲方开具正规发票后,甲方支付乙方人民币(大写)壹佰万元整(¥100万元);如当年度四部委没有组织考评,甲方应组织内部验收,并在2019年10月31日前予以支付。第三次,2019年8月1日后5个工作日内,乙方开具发票给甲方,甲方支付乙方人民币(大写)壹佰万元整(¥ 100万元);第四次,乙方完成2019-2020年度所有技术资料编制并提交给甲方,指导甲方完成项目验收工作,并完成框架协议确定的工作内容,同时甲方通过四部委组织的2019-2020年度考评合格后,且乙方向甲方开具正规发票后,甲方支付乙方人民币(大写)壹佰万元整(¥100万元);如当年度四部委没有组织考评,甲方应组织内部验收,并在2020年10月31日前予以支付。第五次,2020年8月1日后5个工作日内,乙方开具发票给甲方,甲方支付乙方人民币(大写)壹佰万元整(¥ 100万元);第六次,乙方完成2020-2021年度所有技术资料编制并提交给甲方,指导甲方完成项目验收工作,并完成框架协议确定的工作内容,甲方在四部委组织的2020-2021年度考评合格,运城市通过国家清洁取暖试点城市总体验收合格,甲方成为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城市,且乙方向甲方开具正规发票后,甲方支付乙方尾款人民币(大写))壹佰万元整(¥ 100万元);如当年度四部委没有组织考评,甲方应组织内部验收,并在2021年10月31日前予以支付。六、奖惩措施1、合同期间,因乙方技术服务方面等原因造成甲方在四部委组织的任何一年年度考评没有通过、项目验收没有达标,甲方有权考核乙方并取消支付当年50%的服务费用。2、合同期间,年度考核获得优秀,并使甲方获得中央财政关于清洁取暖的奖励资金,经市财政局同意并批复,甲方给予奖励资金的一定比例作为乙方的奖励。3、合同期间,甲方没有通过国家清洁取暖试点城市总体验收,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七、违约金或者损失赔偿额的计算1、除非法律、法规规定或本合同约定,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解除合同。2、因乙方的原因未能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完成相应工作的,每逾期1日,扣对应服务报酬3‰的违约金,违约金总额最高不超过对应服务报酬的30%。3、因甲方原因未按本合同约定付款,除应继续向乙方支付合同约定的款项外,还应按日向乙方支付逾付款项3‰的违约金,违约金总额最高不超过逾付款项的30%。八、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和解或调解不成,双方同意由运城市仲裁委员会仲裁。九、其他1、对于合同履行中出现的其他问题,双方协商解决。2、本合同一式捌份,甲方陆份,乙方贰份。3、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全过程 清洁取暖 运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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