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影像云平台系统》迁移单一来源采购项目采购结果公告
《包头市影像云平台系统》迁移单一来源采购项目采购结果公告
《包头市影像云平台系统》迁移单一来源采购项目采购结果公告 |
项目名称: | 《包头市影像云平台系统》迁移单一来源采购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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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包采单〔2018〕78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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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日期: | 2018年11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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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日期: | 2018年11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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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期限: | 1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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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方式: | 单一来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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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投标资格: | 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第22条的规定,包括: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此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本项目经营资格; (2)须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办事平台”供应商注册为“有效”状态; (3)具有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4)具有云计算平台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三级证书 (5)具有工信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业务种类包含互联网数据中心业务。 (6) 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截至开标之日,在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http://www.ccgp.gov.cn/cr/list、信用中国 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两个网站查询无不良记录,并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7)包头市本地具有自营数据中心级机房,并提供证明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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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名称: | 包头市中心医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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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地址: | 内蒙古包头市东河区环城路6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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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联系人: | 闫卫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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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联系方式: | 6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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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内蒙古卓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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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 内蒙古包头市青山区友谊大街67号传媒大厦A座18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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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代理机构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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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代理机构银行帐号: | 1500 1716 6910 5250 14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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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 | 中国建设银行包头分行当代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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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王玮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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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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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文件: | 公式.doc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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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 | 评审日期 | 中标金额(元) | 中标供应商 | 地址 | 备注 | A | 2018年11月26日 | 390,000.00 | 包头市超级云计算有限公司 | 内蒙古包头市青山区青山路8号 包头云计算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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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标的信息: |
评审成员: | 马晓春 张勇 闫卫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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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包头市中心医院、内蒙古卓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 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
内蒙古卓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11月26日 |
标签: 迁移 云平台 影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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