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加工矿粉7200吨建设中标结果
年加工矿粉7200吨建设中标结果
关于拟批准江西添锦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年加工矿粉7200吨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的有关规定,现将我局受理申请环评审批手续的江西添锦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年加工矿粉7200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监督工作。
一、项目名称:年加工矿粉7200吨建设项目
二、建设地点:高安市相城镇相城垦殖场反泉行政村田背自然村
三、项目概要:新建项目、补办环评,位于江西省高安市相城镇相城垦殖场反泉行政村田背自然村。项目坐标:东经115°8"18.66"、北纬28°10"4.30"。四至:东面、西面、西面、北面均为空地和山地。总用地面积3333.3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600平方米。
主要建设内容:上料区(钢构)、破碎车间、成品仓库、装车区(钢构)、卫生间、过磅房,废水废气处理设施及供水供电等工程。项目以白云石为原料,经冲洗、锤式破碎、滚筒筛分、包装、成品入库等工序得到年加工矿粉7200吨的生产规模。
项目总投资6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万元,占总投资10%。
四、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及拟采取的相应措施
项目在工程设计、建设和生产过程中必须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并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施工期污染防治。项目施工期已结束,施工期污染基本消除,后期需注意加强厂区绿化。
(二)废水污染防治要求。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原则建设厂区排水管网,项目废水收集一律采取明管输送,分色标识,分质、分流收集处理,认真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废水处理方案。项目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定期清掏,清掏废水处理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一级标准,不外排;生产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同时需建设事故应急池应急使用。
(三)废气污染防治要求。营运期破碎和筛分工序以及包装工序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系统+布袋除尘器+不低于15m排气筒处理后达标排放;其它无组织粉尘通过定期洒水降尘、加强绿化建设等措施减轻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要求。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置;布袋收集的粉尘回用于生产;沉淀杂质外售填路。
(五)环境噪声污染防治要求。运营期噪声源包括锤式破碎机、滚筒筛、铲车、风机等。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同时采用减振措施;加强设备维护,避免设备故障带来的高噪声;加强区内的交通管理,对机动车进行限速;做好减振、隔振、隔声、消声等综合措施治理。
(六)卫生防护距离。项目设置距生产车间100m卫生防护距离,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无环境敏感点,同时项目建设完成后,禁止在其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建设学校、居民区、医院等环境敏感点。
五、环评单位:江苏绿源工程设计研究有限公司
六、公示时间: 2018年11月20日——2018年11月26日 公众可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向我局咨询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
联系电话:****-*******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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