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中标结果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中标结果


《都昌宏升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6000万吨新型环保优质骨料项目(专用码头及廊道部分)环境影响报告书》初稿已编制完成。现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将项目情况、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要点、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等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都昌宏升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6000万吨新型环保优质骨料项目(专用码头及廊道部分)

项目建设地点:江西省九江市都昌县苏山乡;

建设单位:都昌宏升新材料有限公司;

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及投资:项目一期工程规划占地3879.56亩,建筑占地8957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29191.6平方米,配套建设道路69736.55平方米、绿地43425.9平方米。项目分为矿山、厂区、廊道、码头四个功能区,本次环评仅为专用码头及廊道(加工厂区连接码头)部分。

项目新建10公里全封闭环保型廊道,新建布置2000吨兼靠5000吨泊位4个的散货码头,年吞吐量6000万吨。总投资2.7亿元。

二、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1、施工期的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施工现场将产生扬尘、噪声、弃土、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等。通过洒水降尘、施工场地硬化、多尘物料遮盖及运输车辆减速等来降低施工期扬尘的影响;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机械作业时间;施工期间剥离表土可用作绿化用土,建筑垃圾可回收利用,生活垃圾集中收集交由环卫部门处理。以上各种影响均为暂时性的,施工结束后影响也随之结束。

2、运营期的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①废气:废气主要为运输廊道的粉尘、作业机械尾气及到港船舶的废气,通过对廊道进行全封闭,加强管理,采用清洁燃料,以减少废气对周边的影响。②废水:营运期废水主要包括船舶舱底油污水、船舶压舱水、船舶生活污水、机械冲洗水、机修间油污水、洗箱污水、码头工作人员生活污水等,到港船舶舱底油污水、船舶压舱水、船舶生活污水应申请海事部门的环保工作船收集处理,码头水域不得排放;机械冲洗水、机修间油污水、洗箱污水经过隔油装置处理后与码头工作人员生活污水一同排入到后方加工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③噪声:采用低噪声的先进设备进行生产,同时对生产设备加以维护,并采取减震、隔声、消声措施,减少生产过程中对周边环境的影响;④固体废物: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有码头生活垃圾、船舶生活垃圾、油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油泥,码头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到港船舶的生活垃圾不得向鄱阳湖里丢弃,禁止在码头附近水域排放垃圾,由于本项目不接收船舶生活垃圾,到港船舶应申请海事部门认可的环保船有偿接收处理。油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油泥属于危险废物,应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当地总体规划和环境功能区划,符合清洁生产原则,项目选址合理。在采取建议的污染防治措施前提下,其排放的污染物均可控制在国家标准或可接受范围内,对环境影响不大。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衡量,该项目可行。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范围和事项

公众参与主体范围:包括可能受建设项目影响及对建设项目感兴趣的有关单位和一般公众,熟悉本项目所属行业或相关环境问题的专家。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对建设项目实施、选址的意见;对项目主要选址的不利影响的可接受程度;对建设项目采取环境保护措施的建议等。

、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以在信息公开后,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负责审批或者重新审核环境影响报告书的部门,提交书面意见。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对本建设项目有任何意见或建议,请在本公示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出。

、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都昌宏升新材料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江西省九江市都昌县苏山乡;

联系人:周中清 电话:********176

、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中政国评(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南昌市洪都北大道711号-2

联系人:胡工 电话:****-********

建设单位:都昌宏升新材料有限公司

评价单位:中政国评(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公众 环境影响评价 码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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