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检察院锅炉用煤中标结果

人民检察院锅炉用煤中标结果

河南省人民检察院锅炉用煤采购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招标编号:豫财询价采购[2010]16号


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受河南人民检察院的委托,就锅炉用煤采购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按规定程序进行了评标,现就本次评标的结果公布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采购编号:

采购项目:河南省人民检察院锅炉用煤采购采购项目

采购编号:豫财询价采购[2010]16号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项目概要:锅炉用煤

三、评标信息:

评标日期:二〇一〇年六月四日

评标地点: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评标会议室

询价小组成员:董来启、李保法、王保华

五、成交信息:

成交供应商名称:郑州市上街区鑫超物资经营部

成交供应商地址:郑州市上街区新安路与汝南路交叉口西南角

成交金额:287500元人民币

六、本次采购项目联系事项:

联系人:张广夙

联系方式:****-********

传真电话:****-********

财务电话:****-********

联系地址:郑州市纬四路13号

邮政编码:450003

网址: www.hngp.gov.cn www.hnzbcg.com.cn


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未成交的谈判供应商请速到我公司办理退还保证金手续。


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二〇一〇年六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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