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治安视频监控系统建设租赁中标结果
社会治安视频监控系统建设租赁中标结果
广州市南沙区龙穴岛社会治安视频监控系统建设租赁项目(GZIT2010-ZB0081)中标公告
发布日期: 2010-05-14 公告类型:中标通知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品目编码:B10 招标文件号:null
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以下简称“我中心”)受广州市南沙区社会治安视频监控系统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委托,于2010年4月15日就广州市南沙区龙穴岛社会治安视频监控系统建设租赁项目(项目编号:GZIT2010-ZB0081)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现就本次采购的中标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人名称:广州市南沙区社会治安视频监控系统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南沙区龙穴岛社会治安视频监控系统建设租赁项目。
三、项目编号:GZIT2010-ZB0081。
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五、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一)采购内容:
本项目通过公开招标方式择优选定投标人建设龙穴岛内主干道、龙穴村社会治安视频监控系统,中标者负责建设范围包含前端摄像机、传输系统、监控中心及相关配套设施的建设和运行维护管理。本项目包括社会治安视频监控点60个,其中龙穴岛内主干35个,龙穴村25个,新建龙穴岛(港口)派出所监控中心。
本项目是作为南沙区社会治安视频监控的一部分,所有监控点要求接入原有南沙区社会治安视频监控系统,包括辖区派出所监控中心和区公安分局二级监控中心。原有系统是由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投资建设,按5年租赁模式向南沙区公安局提供租赁服务。
本项目采用租赁模式,系统验收后租赁期为五年,不承诺租期要求则投标文件无效。租赁费用包含整个系统工程设备和光纤传输线路的建设、监控中心的建设、电费(监控中心电费除外)、维护费用等,采购人除租赁费用外不再支付任何其它费用。
(二)实施地点:广州市南沙区社会治安视频监控系统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地点。
(三)工期要求:必须在合同签订后90个工作日内完成供货、实施和初步验收,系统试运行1个月后完成项目终验。租赁期自系统验收通过之日开始为期五年。
六、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出日期:2010年4月15日;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广州市政府采购网、广州市科技和信息化局网和我中心网站。
七、评审信息
(一)评审日期:2010年5月7日。
(二)评审地点:广州市天河区穗园西街2号(穗园小区E栋西区)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4楼第一会议室。
(三)评审委员会成员:付雄、何惠研、高东发、吴仕毅、易瑰然、 张蒲生、蓝浚丁。
八、中标信息
评审委员会根据采购文件中的评审办法审议和综合评估,结果如下:
(一)中标供应商名称: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二)中标供应商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体育东路128号。
(三)中标金额:4,910,100.00元;中标服务费金额:37,025.00元。
中标供应商可在本中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到我中心领取中标通知书。
中标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必须提交已交纳中标服务费的现金送款单原件或进帐单原件。
中标供应商应在本项目合同签订后,将合同送到我中心,并办理退还投标保证金的相关手续;未中标的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自本中标公告发出之日起的五个工作日内,我中心将按照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保证金交纳声明函》上的供应商账户,采用银行主动划账方式予以无息退还。
现金送款单必须注明以下内容:
收款单位全称: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
开户银行:广州银行龙口西支行
账号:***************
款项来源:GZIT2010-ZB0081。
九、联系事项: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叶小姐;联系电话:***-********;网址:http://www.IT-tender.gov.cn/;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和下午2:00-5:30时。
采购人联系人:蓝俊丁;联系电话:********。
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
二〇一〇年五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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